关于茶马古道保护利用调查工项目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289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茶马古道保护利用调查工项目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289号

云南省文物局:

你局《上报云贵川茶马古道保护利用调查立项报告立项的请示》(云文物〔2015〕8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茶马古道保护利用调查项目立项。

二、在开展茶马古道保护利用调查工作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厘清茶马古道历史功能的多样性,厘清茶马古道与万里茶路等其他茶道的关系。

(二)不仅要调查古道的交通运输属性,也应注重对产品加工、中转、贸易等枢纽区域相关文物点的调研。

(三)全面了解茶马古道文物点的保存状况和存在问题,为下一阶段保护利用工作奠定基础。

(四)注重茶马古道调查工作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加强云贵川三省不同区域的沟通衔接。

(五)在茶马古道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跨区域茶马古道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开展茶马古道保护利用调查工作并编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等相关成果完成后请及时报我局。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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