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号:学位[2011]69号
颁布日期:2011-10-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下达“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名单的通知

学位[2011]6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决定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

经有关主管部门推荐,并经专家评审,现将审核通过的试点单位名单发给你们,并请通知所属有关高等学校。请按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以及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做好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

附件:1.“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名单及授权专业学位类别.doc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22_zcwj/201206/xxgk_138061.html

2.关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意见.doc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22_zcwj/201206/xxgk_138061.html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7年贵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