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文号:环办函[2012]822号 |
|---|---|
| 颁布日期:2012-07-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环办函[2012]8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12〕147号),决定举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7月17-19日(17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蟹岛绿色生态度假村(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蟹岛路1号,联系电话:010-84324886,84335577,报到地点:蟹岛会议楼)
二、参加培训人员
(一)各省级环境保护厅(局)从事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人员2人,其中1人为固体废物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二)列入各省(区、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处理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员1人。
三、培训内容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管理;
(二)“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三)污染场地环境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主办,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承办。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请各省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并填写培训回执(见附件),于2012年7月13日前发送至联系人电子信箱。请勿超员。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熊晶陈瑛
电话:(010)6655629166556254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李岩
电话:(010)8466558215201225002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培训回执
附图:交通图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207/t20120716_233484.htm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