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 颁布单位:商务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12]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及各地区、各企业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下达,请遵照执行。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馈工作,配额应重点分配给配额使用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品牌信誉度高的企业。各地配额二次分配方案应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审核备案,同时抄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
附件: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2年12月15日
附件
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1、锯材
单位:立方米
地区或企业配额数量
总计84500
北京市500
天津市3000
河北省200
内蒙古自治区33700
辽宁省2200
大连市12100
吉林省2200
黑龙江省16100
上海市200
浙江省200
安徽省300
福建省1200
厦门市200
江西省200
山东省200
青岛市700
河南省200
湖南省1300
广东省600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
四川省6000
云南省500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300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800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1400
2.供港澳活大猪
单位:头
地区或企业配额数量
香港澳门
总计1650000150000
山西省200
河南省336000
安徽省200
上海市23000
浙江省246000
宁波市2100
湖南省12800028000
湖北省98000
江西省69000
厦门市200
重庆市1100
广东省600000122000
深圳市54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60000
海南省200
中粮肉食北京有限公司32000
3.供港澳活中猪
单位:头
地区配额数量
香港澳门
总计800002400
河南省3000
上海市40000
湖南省2000
江西省5000
广东省300002400
4.供港澳活牛
单位:头
地区配额数量
香港澳门
总计500007200
北京市11200
天津市400
河北省42701250
山西省90
内蒙古自治区164001675
辽宁省45
大连市180
吉林省45
黑龙江省135
上海市90
江苏省2000
安徽省3400
河南省1200
湖北省2200
广东省51004050
广西壮族自治区180
贵州省1200
陕西省100045
甘肃省1000
青海省45
5.供港澳活鸡
单位:万只
地区或企业配额数量
香港澳门
总计300340
江西省4
湖南省2
湖北省2
广东省137299
品牌生产企业专项配额,具体情况见下表47.5
深圳市104.5
品牌生产企业专项配额,具体情况见下表6.5
广西壮族自治区1739
海南省6.52
中粮肉食北京有限公司27
供港活鸡品牌生产企业专项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万只
企业名称专项配额
广州市江丰实业有限公司15
广州市番禺区洋毅畜牧有限公司8.2
珠海市顺明有限公司8
东莞市天实养殖有限公司8
广东省绿峰华侨养鸡场8.3
深圳汇先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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