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文号:
颁布日期:2009-09-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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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123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9月23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3.44%,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9年9月17日,每年3月17日、9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9年9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国债于2009年9月23日起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

三、本期国债上市交易的现券证券名称为“09国债23”,证券代码为“019923”。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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