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临夏市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 颁布单位: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临夏市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工作情况,进一步搞好政府网站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形象,特制定如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二条信息上报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第三条信息上报内容
1、信息工作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临时工作进行,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报送信息,做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重要的经济运行动态应立即报送,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应随时报送。
2、各部门的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要定期报送;
3、对市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
4、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同时要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跟踪了解。
第四条信息报送要求
1、要严格按照信息上报制度进行工作,信息要及时,内容要真实、准确。
2、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严禁越级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口径统一。党政办应随时向州委办州政府办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及处理结果。如因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迟报(事件发生后超过2小时未向州委办州政府办报送的)、漏报和瞒报(事件发生后超过10小时未向州委办州政府办报送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市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
4、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同时要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跟踪了解。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