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颁布单位: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临夏市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工作情况,进一步搞好政府网站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形象,特制定如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二条信息上报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第三条信息上报内容

1、信息工作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临时工作进行,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报送信息,做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重要的经济运行动态应立即报送,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应随时报送。

2、各部门的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要定期报送;

3、对市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

4、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同时要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跟踪了解。

第四条信息报送要求

1、要严格按照信息上报制度进行工作,信息要及时,内容要真实、准确。

2、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严禁越级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口径统一。党政办应随时向州委办州政府办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及处理结果。如因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迟报(事件发生后超过2小时未向州委办州政府办报送的)、漏报和瞒报(事件发生后超过10小时未向州委办州政府办报送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市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

4、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同时要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跟踪了解。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7年贵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