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亳政办〔2012〕19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政办〔201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加速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6项重点工作。
1。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分配发放政策、范围、人员,推行网上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及时发放到位。巩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成果,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及套取资金行为,推进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文件规定,深化向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严厉查处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和省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严格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完成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理收费行为。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
3。坚决纠正商业银行乱收费问题。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违规问题。按照质价相符、服务有效的原则,公开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加强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服务项目和标准,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4。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加强行业监管,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开户费、进场费、条码费、销售返利等违规收费。督促大型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门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与零售商沟通协调等制度,构建和谐零售与供应关系。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制定、修订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和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5。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巩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成果,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问题。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以罚代纠、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成果。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快检、快处、快放。规范车辆救援工作。深化物流领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政企分开、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推进物流资源规范、公平、有序和高效流动。规范物流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6。坚决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计费收费更趋规范。继续清理资费套餐,提高资费透明度,全面推进移动电话单项收费,综合治理电信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业务营销违规等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内置吸费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提高电信市场开放程度,规范电信企业经营行为,防治因恶性竞争导致服务水平下降以及采取违规手段牟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深化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迁安置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推动依法、文明、和谐征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迁问题。对非法暴力征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格行政问责。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2。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推动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监管机制,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严厉查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行为。开展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招投标、工程进展、施工安全、政策支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亳州市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问责办法》。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
3。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运动会。巩固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坚决制止和纠正挥霍财政资金、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制定出台节庆活动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4。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制度,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制度。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5。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扩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逐步将部分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围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新农合定点医院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收款、诊疗、报销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收费公示制度。积极推进全部药品入网赋码,推行药品电子监管制度。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医药购销信用档案信息库和医药代表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6。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推动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该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解决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各部门各行业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治理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
2。规范创新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继续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加大评议结果运用力度。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医院、学校等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开展全系统的民主评议。
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3。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认真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不符合收费政策、不合理的收费坚决予以取缔,标准过高的予以降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服务行业收费行为,坚持入会自愿,不得强行企业参会,各类协会、学会不得利用挂靠单位职权,收取所谓的"赞助费",变相增加企业负担。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年检项目。严肃查处各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
同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它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资金的专项审计,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二、职责分工
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农委、审计、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务、林业、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涉农乱收费及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务、林业、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质监、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农委、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商业银行乱收费工作,由市银监局牵头,市物价、金融办、人民银行亳州市中支、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物价、工商、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林业、农委、水务、物价、商务、国资委、监察、纠风等部门及亳州火车站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由市经委牵头,物价、工商、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委、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农委、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
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商务、贸促、外事、文化旅游、经委等部门配合。
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国资委、教育、卫生、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发展改革、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监、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质监、工商、监察、农委、财政等部门配合。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财政、民政、法制办、物价局、监察局、纠风办等部门配合
深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监管工作,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农委、地税、银监、房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保、人民银行亳州市中支、监察等部门配合。
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物价、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经委、商务、银监、纠风等部门及电力、电信、保险等部门和行业配合。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按照本工作要点的要求,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纠风工作的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指导,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重点围绕商业银行、大型商场、物流、电信、教育、涉农等6个领域的乱收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紧紧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基础,强化纠风工作考核。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与政府绩效管理相结合,以政风改进促进不正之风问题解决;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接受群众监督,并确保群众认可。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