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市政府工作报告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报送市政府工作报告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

巢政办明电[2015]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市政府将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190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季度核查。请各牵头责任单位对照巢政[2015]15号文件,及时将本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一季度完成情况梳理汇总,并于4月9日前书面报至市政府督查室(政府办414室),电子档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注明联系人及联络方式;逾期不报,视同未完成。请各牵头责任单位在综述上报的同时,还应尽量提供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未能按时完成的,也要具体说明原因,并明确下一步完成时间和保障措施。请各牵头责任单位实事求是,按时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审核,必要时将赴现场踏勘。(联系人:袁野,电话:82185859)

附件: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http://220.178.124.24/zwgk/upload/file/2015-04-07-14-53-44430.doc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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