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滁政办〔2010〕87号
颁布日期:2010-07-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滁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10〕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滁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家电以旧换新是继家电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之后,国家实施的又一项重要惠民利民政策。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按规定条件,对消费者购买新家电和企业回收、拆解处理旧家电进行财政补贴。补贴对象及标准如下:

(一)家电补贴:凡是具有滁州市户口的居民或在滁州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设最高补贴限额。

(二)运费补贴: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家电拆解处理企业的,可享受运输费用补贴。运费补贴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实行定额补贴。

(三)拆解处理补贴: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收旧家电拆解处理的,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培育一批家电生产、销售、回收、拆解处理企业,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加快家电产业升级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体系。至2011年底,累计实现全市新家电销售20万台以上,直接拉动消费7亿元以上。

三、工作安排

(一)广泛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开展宣传,解答家电以旧换新中群众不明白的问题。督促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和拆解企业在各自的网点门前设置宣传展板,营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培训。组织市及各县(市、区)商务、财政、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中标销售、回收及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相关业务主管进行培训,熟悉掌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信息系统使用及具体实施流程,并指导企业开展系统内部的培训。

(三)备案工作。市、县(市、区)中标的销售、回收及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要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四)全程监管。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全程监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矛盾和问题,确保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运行。

四、工作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家电以旧换新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与中标家电销售、回收企业、指定拆解处理企业的联系机制,形成顺畅的信息渠道;管理和监督家电销售、回收企业及网点和拆解处理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建立工作档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企业定期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向市家电以旧换新办公室报告。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作经费,会同市商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落实国家财政补贴政策;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筛选上报拆解处理企业;指导县(市、区)环保部门加强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全程监管。

市经信委、市质监局负责对家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提高和保障家电产品质量。

市工商局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加强对家电产品销售、回收等流通环节的市场监督管理。

市物价局负责加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督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做到公开透明、价格合理;指导中标回收企业合理制定废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并予以公布,监督中标家电回收企业按公平合理的价格回收废旧家电。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实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于拉动我市城乡居民消费增长,推动家电产业结构调整,带动社会就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这项扩大消费、关乎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市成立家电以旧换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协调解决家电以旧换新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机制,规范运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总体要求,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规范操作,加强监管,确保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强市场监管,督促销售、回收、拆解企业规范运作,防止骗补、以次充好、暗箱操作等欺骗消费者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商务、财政、环保、经济和信息化、质监、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与联络,及时协调解决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对政策执行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家电以旧换新办公室。

延伸阅读

白银市国债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和遵义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