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2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2〕7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环节质量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做好全市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甘肃道地药材当归、党参、黄芪、大黄、甘草在我市无主产区,大枣、甘草、枸杞子、黄芪、土贝母、红花、板蓝根、柴胡等中药材在我市部分县区有种植,会宁县北部半阴半阳坡地在七八十年代曾大面积种植过党参。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推进,多元投入,优化发展环境,成立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建立“公司+基地+标准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相结合的生产组织管理模式,按照抓点示范、逐步推进的思路,逐年扩大种植面积,争取3年内建成500亩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

二、加强中药材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控制。为加强饮片加工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生产加工能力和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水平,针对我市原有的2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规模小,质量管理水平低,但生产品种基本满足全市用药需要,传统工艺生产中药饮片的技术力量雄厚特点。要支持饮片生产企业异地改建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生产流程线和农副产品储藏冷库,此两项均属填补我市空白,有利于推动我市中药材生产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力争“十二五”末期建成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生产流程线项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化生产车间500㎡;原料库200㎡(其中阴凉库60㎡);成品库450㎡(其中阴凉库80㎡)。农副产品储藏冷库600㎡。计划投产后,达到年中药材生产加工能力可达1000吨以上,产值5000万元以上。

三、建立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逐步建立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引导种植基地、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对每笔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核对产地信息、质检报告、税票等随附单,建立健全中药材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对有条件的企业支持研发中药材生产溯源管理系统,提高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的自动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逐步实现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全过程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

四、加快中药材质量安全标准研究及新技术推广使用

(一)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强化中药材种植加工技术的推广使用,鼓励培育新品种,使用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提高生产管理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水平。改进和规范产地采收加工技术,支持企业采用新型干燥灭菌技术进行生产加工,促进中药材加工现代化。

(二)加强产学研合作对接。研究解决在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影响中药材质量安全的问题,以企业为主导,加强产学研和信息服务,支持企业或协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现代生产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应用,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与中药材企业、专业合作社、药农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广泛开展药农技术培训,加快中药材科技成果转化。

五、强化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督检验培训工作

(一)加强质量检测能力建设。依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专业技术优势,3年内建立企业与食品药品检验所质量共检机制,弥补企业检验设备、人员不足,帮助培养企业检验人才,提升检测人员能力水平。

(二)开展中药材质量安全产地检测。在标准化种植基地建成以后,探索设立质量监督检验站,做到对经销的产品实行常态化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交易。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业务指导和相关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强化中药饮片的监督检验。加强中药饮片购、存、销环节的整治,实行购进索票索证,加强贮存环节养护。对经营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单位依法查处。

(四)组织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专业人员参加中药炮制师、鉴定师培训工作,逐步探索实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经营许可,“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中中药炮制师、鉴定师的硬性配备,力争在下一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换证、认证后中药炮制师、鉴定师全部配备到位。发挥市药学会专业人员技术优势,成立中药材中药饮片培训师资库,定期赴各县区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中药行业整体素质。

六、进一步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坚持“政府监管、社会和舆论监督、宣传教育以及协会主导下行业自律”并行原则,继续在药品行业开展“讲责任、讲诚信、讲良心”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工作,增强企业自律和诚信守法意识,落实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各环节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不合格产品召回、自检自控等制度,定期公示不良行为,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七、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一)提高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补助标准,将药材种植纳入种子补贴、农机补贴、化肥补贴范围。

(二)积极发挥政策推动和技术扶持作用,支持企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对中经材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实现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或引进外企业积极投资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简化认证许可程序,在项目建设用地、税收、环保等环节给予大力支持,对企业完善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及药材干燥、灭菌、无硫处理关键设备集成创新,市级相关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三)积极推行甘肃名优中药材优质优价,支持当归、党参、黄(红)芪等道地药材提升品质,采用现代技术进行“绿色”加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生产的大宗优质品种道地药材,统一由省产业协会申报,实行原产地保护政策,提升陇药在全国市场的品牌竞争力。

(四)在中药饮片纳入甘肃省基本药物管理后,鼓励中药饮片加工企业、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招标活动,支持具有合法资质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户参加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

(五)支持建立商品等级标准、安全检查性评价标准、快速检测方法等道地药材质量评价体系,并积极推广应用,市级有关专项资金要给予支持。

(六)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环节技术指导。农业科技人员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选地整地、育种育苗、移栽、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等关键环节给予技术指导,开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指导,帮助企业在改建完成后尽快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严格按照标准加强生产质量控制,健全完善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储藏、销售等环节管理制度。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6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国债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和遵义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