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09]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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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定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一年。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各种风险矛盾交织并存的状况,针对我市较为复杂的公共安全形势,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贯彻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性任务,贯穿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扎实抓好应对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在科普宣传方面,结合2009年5月12日首个“防灾减灾日”,积极开展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科普宣教活动。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新闻单位开展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的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抗风险能力。在教育培训方面,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和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推动应急管理知识进学校,继续开展应急管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以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培训,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人员的岗前、岗中教育培训制度。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公共安全、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能力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值守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更新联络方式,加强信息筛选审核,提高信息质量。狠抓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确保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完善信息报告通报考核机制,丰富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内容,改进通报方式,制定信息报送表彰办法。加强党政、军地、部门、区域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分析研判和趋势预测会商,强化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继续做好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工作。重点强化对各县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基层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制定预案管理办法,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着力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开展专项预案演练,着力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四)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各县区和基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充实队伍,完善装备,使其与自身承担的工作职能相匹配。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继续保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将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加快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强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完善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队伍及救援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社会物资、运输工具等征用和补偿办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有关制度,抓紧清理现行有关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规定。
(五)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各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公安消防、地震救援、抗洪抢险、森林消防、水陆搜寻救助、应急通信、道路抢通、铁路救援、电力抢修、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以民兵预备役人员等为依托,建设综合性基层应急队伍,明确具体职责,配备必要装备。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开展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要进一步完善救援队伍现场工作机制,提高各类应急队伍综合协同应对能力,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应急救援格局。
(六)着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合理布点、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应急物资的规划和储备工作。进一步开展应急物资排查摸底工作,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规模、布局和方式,争取开展市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调运配送机制,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的综合动态管理和共享。加快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机制、应急财产征收征用补偿制度。加大防灾减灾投入力度,使防灾减灾投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推进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七)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和总结评估。对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围绕应急处置重点环节做好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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