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意见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3〕1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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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
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的意见
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合作发展需要,结合驻外办事联络机构工作实际,按照《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驻外机构自身优势,在发挥好现有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经济联络职能,在宣传推介、信息收集、招商引资、资金争取、商贸文化交流和人才技术引进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各驻外机构实际,各驻外机构工作目标如下:
(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负责京津环渤海地区经济联络及招商工作,重点做好与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项目资金的争取,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的经济洽谈和项目引进工作,加强高校及科研机构人才、技术的引进。强化区域经济、商贸、文化等交流。
(二)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负责长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络及招商工作,重点紧盯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强化联络和招商工作。做好区域内高校及科研机构人才、技术引进。强化区域经济、商贸、文化等交流。
(三)市政府驻三亚联络处负责珠三角和海南等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紧盯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强化区域经济、商贸、文化等交流。
(四)市政府驻兰州联络处负责省直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搜集,重点做好省级项目资金的争取,加强与国内外在甘投资企业,特别是兰州新区投资企业的联系招商,并做好与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联络,引进人才和先进适用技术。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推介。各驻外机构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和区域内大中型企业的联系,宣传推介嘉峪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投资环境、产业政策、园区建设和重点项目等优势条件,提高城市知名度。驻北京、上海、三亚等办事机构要积极举办宣传推介活动,驻兰州联络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兰洽会等省内节会活动的宣传推介工作。
(二)信息收集。各驻外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收集国家、省上最新政策信息;收集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的投资意向信息和东部地区产业、资本转移信息;跟踪市场需求,开展调查研究,系统分析收集、总结驻地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动向和好的经验、做法,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招商引资。各驻外机构要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重点,努力探索招商引资的有效方法和手段,主动与驻地经济部门、重点企业、客商进行广泛深入联系,引进一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大项目、好项目。要积极协助我市在驻地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发布招商信息,邀请当地有关人员参加。要加强项目洽谈跟踪服务力度,全面掌握项目洽谈进展情况,做好协调服务和牵线搭桥工作。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招商项目,要从客户联系、项目签约、引资建成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四)资金争取。各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国家各部委、省直各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国家和省上的政策导向,快速反馈,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的争取工作。
(五)商贸文化交流。各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当地党政领导、政府部门、商协会、中介机构的联络,邀请组织两地间企业、商会、文化团体互访,促进我市与驻地经济、技术、人才、管理等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与我省在驻地设立的商协会、企业协会的联系,发挥各阶层甘肃籍人士在商贸文化交流中的作用。要积极帮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牵线搭桥,为发展我市与驻地的经济贸易、文化交流、旅游合作和政府间公共关系提供优质服务。
(六)人才技术引进。积极与当地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联系,拓展我市急需人才和智力引进渠道。要针对我市各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与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争取在我市设立科研工作站和成果中试基地。
三、保障和考核奖励机制
(一)建立运行保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及全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和协调解决驻外办事机构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办事机构开展经济联络和招商引资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为支持驻外机构开展好经济联络和招商引资工作,每年从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为每个驻外机构列支一定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并根据工作成效进行适度调整。同时,选派部分熟悉经济工作,具有一定招商经验的机关干部到驻外机构进行挂职,明确任务指标,协助驻外机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人员挂职期间由驻外机构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各驻外机构每个季度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汇报一次招商引资和资金争取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
(三)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驻外机构要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招商引资重要会议,参与重大招商活动并承担具体工作。各驻外机构要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掌握全市招商引资政策、重点产业和项目,畅通信息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经济联络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建立考核奖励机制。每年底,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发改、财政、工信、商务等部门对各驻外机构当年招商引资、资金争取工作进行认定,并按照《嘉峪关市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嘉发﹝2011﹞80号)予以奖励。同时,市政府办公室每年与各驻外办事机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组织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必要时报请市委进行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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