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联村联户工作全面落实榆中县和高新区榆中园区55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工作责任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联村联户工作全面落实榆中县和高新区榆中园区55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工作责任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3】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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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联村联户工作全面落实榆中县和高新区榆中园区55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工作责任的通知
榆中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联扶组长单位、联扶单位:
2013年榆中县和高新区榆中园区55个贫困村实现整体脱贫,是榆中县域经济发展和“双联”工作的重点任务,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政府包抓榆中县的联扶工作,为了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推动“双联”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对榆中县和高新区榆中园区2013年贫困村整村脱贫工作责任进行了细化和分解,请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措施,务必抓好组织落实。
一、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榆中县、高新区、各乡镇要切实发挥扶贫攻坚的主体作用,加强对联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对照《兰州市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标准》、《兰州市整村脱贫考核验收办法》,加强对本县区范围内各级联扶单位的统筹协调,整合省市县三级联扶力量和资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合力,集中攻坚。
二、要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市县包抓领导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召开联扶工作会议,协调解决贫困村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年内率先使自己包抓的乡镇的贫困村实现整体脱贫。
三、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联扶组长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谋划联系乡镇的联扶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县区、乡镇和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加强对成员单位联扶工作的督查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联扶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联扶工作力量,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脱贫。
四、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工作。县乡两级及各组长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的加强对整村脱贫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及时发现解决联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年度考核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考核问责办法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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