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武政办发〔2009〕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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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9〕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武有关单位:
《武威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威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2009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拉动内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关键一年,是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全面攻坚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大庆之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以“安全生产年”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隐患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综合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进一步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基层工作、改善基本装备条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和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压减事故,保障安全。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控制指标不突破,工作指标全面完成;确保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比2008年有所下降,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等相对指标在省上下达的控制范围以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具体目标
煤矿:坚决遏制煤矿瓦斯、顶板、透水等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非煤矿山: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力争死亡人数继续为零。
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力争死亡人数比2008年下降。
道路交通:严格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全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万车死亡率继续降低,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3人以上死亡事故。
建筑施工:严格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检查力度,切实搞好重点环节整治,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力保死亡人数继续为零。
消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省上下达的指标。
农机: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市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上下达控制指标。
特种设备:严格检测检验,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不发生死亡事故。
水利:加强水利设施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确保公共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不发生死亡事故。
四、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严厉打击7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是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继续组织生产经营的单位,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非法违法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超层越界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
2.各县区、各部门、本行业要切实承担起本县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根据《武威市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和集中治理。
(二)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
煤矿:煤矿安全始终是我市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天祝炭山岭、民勤西大窑、红沙岗等矿区又是煤矿安全的重点区域。要认真汲取天祝“3•12”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突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和煤矿基础工作,确保风流合理、风量充足,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断电可靠,严防瓦斯事故;要大力提高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强力推行壁式开采和正规支护,严防顶板、透水等事故;要严格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坚决关闭淘汰灾害严重、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矿关闭任务;要积极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指导、协调重点煤矿,依靠加大投入,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提升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
非煤矿山: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防水、防火、防采空区地表塌陷专项检查;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着力开展非煤矿山科技兴安,大力推广应用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等安全技术。进一步强化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冶金、有色行业、建材等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天祝重点是硅铁冶炼生产,古浪重点是电石生产、液氯使用,凉州区重点是乙炔、酒精的生产、氧气的充装、液氯和液氨使用及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一步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无安全生产保障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时整改隐患。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安全监管,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大涉危、涉爆、涉毒等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包装、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坚决取缔各类违法、非法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规范经营行为。
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进一步整顿交通运输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危险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提高道路通行安全水平。建立排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
建筑施工:加强起重机械、坑基坍塌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或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针对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的专项整治。加大建筑施工场地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消防: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以确保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专项行动”,下大气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地下空间等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制定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农机: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开展农机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农机监理工作水平,严厉打击黑车非驾、农用车载人、农用车拉运危化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水利:认真落实小水电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特别是生态保护治理工程、灌溉水利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提高病险水库治理和监控水平,认真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
电力:加强对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小水电发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强化水电、风电等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提高抵御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卫生、农牧、通讯、石油、烟草等行业、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着力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实施任期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把安全生产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党政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保障、资金投入、规章制度制定、技术及物质保障、教育培训及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企业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牵头,修订《武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制定《武威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武威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和《武威市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办法》。同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总结推广近年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机械、通讯、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验,在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用标准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安全生产。
2.加强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解决目前部分企业技术装备落后、安全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关,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
4.要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制度,力争做到应存必存、存量足额。深入开展机械制造企业、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进一步突出应急救援体系、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处置和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能力,积极推进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各行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教育和演练,增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防灾救灾能力。
6.高度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进一步突出落实责任和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要进一步排查、评估、定级和确认,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监控管理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台帐并逐级上报,实行市、县分级监控管理,其中三级重大危险源重点由市级监管,四级重大危险源重点由县级监管,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监控。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以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提高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充分发挥宣传、文化及新闻部门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加强“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宣传,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2.认真组织开展好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3.不断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100%培训,100%持证上岗;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全体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进家庭活动。每个县区选择2—3个社区,开展城市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3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要召开各种会议动员发动,并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9月)。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各自“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隐患治理,切实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10月—12月10日)。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此之前,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对本县区、本行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2月10日—12月底)。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承担“安全生产年”活动日常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法人代表负责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企业法人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报告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35-2251962、2252761(传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加大安全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支持监管部门改善条件装备,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基础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五)建立激励机制。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对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对“安全生产年”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消极、活动开展较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和奖罚。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奖优罚劣,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保证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六)加强队伍建设。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素质、夯实基础,着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实、能力强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在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倡导、形成学习的风气,建设学习型队伍。二是加强业务建设,通过多种方法途径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专家型安全监管队伍。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力戒浅薄浮躁、形式主义,严防执法不严、工作不实,进一步转变作风,认真检查、严格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务必把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行政处罚、许可、审批,加强执法监督,推动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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