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代表团赴江西福建考察暨开拓市场活动潮州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潮府办〔2010〕25号
颁布日期:2010-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代表团赴江西福建考察暨开拓市场活动潮州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10〕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赴江西福建考察暨开拓市场活动潮州分团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二○一○年四月九日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赴江西福建考察暨开拓市场

活动潮州分团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主要领导将于4月19日至22日率团前往江西、福建学习考察,届时,省将组织广东省经贸代表团随同前往考察并举行开拓市场活动。根据《关于组织广东省经贸代表团赴江西、福建考察暨开拓市场活动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0]49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将组织分团参加相关活动。为做好这次考察暨开拓市场活动各项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地点

4月中旬,江西、福建(具体时间由省安排)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广东省经贸代表团潮州分团:

团长:卢淳杰(潮州市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刘绍荣(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清潮(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丁伟波(潮州市外经贸局局长)

黄奕斌(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员: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经贸部门主要领导。

潮州分团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秘书长:黄奕斌(兼),联络员:吴宇韬,联系电话:(0768)2120086,13903092510。

三、参团企业代表

我市组织10家企业参团(主要包括:电子机电、陶瓷、服装、食品、不锈钢等行业),其中二县二区各2家,市直2家。分团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

四、主要活动

(一)在江西活动:

第一天下午(南昌):

1、参加广东产品江西行启动暨粤赣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2、参加粤赣企业家对接洽谈活动。

市经信局负责落实1家企业参加签约。

(二)在福建活动:

第三天下午(福州):

1、参加广东产品福建行启动暨广东名优产品展开馆仪式;

2、“广东名优产品展”领导巡馆;

3、参加闽粤企业家对接洽谈活动。

由市经信局负责落实企业参加在福州市举行的“广东名优产品展”。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积极发动企业参加,重点挑选与江西、福建有经贸合作关系和有意开拓闽、赣市场的企业参加。请各县、区将参团企业代表名单于4月12日前报潮州分团秘书处。传真:(0768)2120330,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参加福州“广东名优产品展”的企业请于4月12日前将企业简介、图片等资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潮州分团秘书处,由市经信局汇总上报省,由省统一制作展位。

(三)做好粤赣经贸合作签约项目申报工作,发动企业填报“粤赣经贸合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要附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项目申报表(电子文档和纸质)请于4月12日前报分团秘书处。

六、经费和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布展费用由市统一承担;市直机关参加活动人员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核拨;县区参加活动人员所需费用由县(区)财政解决;企业参加活动人员费用自理。出发时间、交通住宿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市经信局另行通知。

附件:1、赴江西、福建开展经贸活动报名回执

2、广东与江西、福建合作项目统计表

延伸阅读

白银市国债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和遵义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