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黔东南州涉农项目资金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黔东南州涉农项目资金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黔东南州涉农项目资金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3〕8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按照省有关指示精神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关于黔东南州建设涉及民生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1〕273号),以及《关于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民生资金监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黔东南府专议〔2013〕77号)要求,今年将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电子监管工作,扩大监管范围,加大监管力度,决定近期开展全州涉农项目资金电子监管扩容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监管范围
(一)新增部门范围
为跟省级网络监管范围统一起来,州、县两级务必在2013年6月30日前将环保、商务、旅游、供销、烟草五个部门纳入“贵州省涉农项目资金电子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其中,烟草系统在天柱、黄平、施秉、镇远、岑巩五县开展监管,其余县市由州烟草局直接监管。
州环境保护局、州商务局、州旅游和风景名胜管理局、州供销社、州烟草局除要抓好自身的监管系统建设外,还要对各县市本系统的监管系统建设负主要责任,州、县两级监察局和政府纠风办负责督导落实。
(二)新增部门职责
1.负责录入本级立项的涉农项目及各类涉农补贴补助等数据。
2.对自身录入和上级分配下来的数据进行进度填报、分解、分配。
3.在公示网站上对本级本部门实施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公示。
4.对本系统范围内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认真按照要求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涉农项目资金电子网络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2.履行职责,抓好各个环节。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监管体系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对未按职责要求完成任务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3.明确人员,负责专项工作。州、县两级新增部门要明确信息员、监督员各1名,专门对本部门本系统管理实施使用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监管;要求工作责任心强、懂电脑、年龄在50岁以下,且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报监察机关备案。信息员、监督员和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的姓名、单位及职务、办公室座机、手机号码等信息,请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到州政府纠风办(电话:8225781,邮箱:[email protected],县市新增部门的人员名单由县市政府纠风办汇总后上报)。
监管系统要求信息员、监督员用U盾在系统内加密操作,尚未配备U盾的部门请直接与监管系统软件支持方贵阳佳辉公司(0851—5213209)联系配备。
4.执行规定,严格做好备案。各新增涉农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要求,凡是涉农项目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15日内,必须进行电子备案。如发现有涉农项目迟备漏备甚至不备的,将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涉农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的通知》(黔委厅字〔2011〕17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三级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公开备案核查抽查制度等三个制度的通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培训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证监管质量,将组织新一轮培训,确保新进系统人员会操作,原有系统人员更熟练操作。
(一)培训时间
具体由州政府纠风办安排并通知。
(二)培训对象
州、县两级监察、财政、发改、审计、扶贫、文体广电、旅游、国土、计生、住建、交通、教育、林业、民政、民宗、农委、人社、水利、卫生、移民、烟草、供销、商务、环保24个涉农部门及全州所有乡镇(街道)的信息员、监督员。
(三)培训流程
培训由州政府纠风办统筹,并协调系统软件支持方派出技术员授课。全州分两个片区开展培训,具体实施由各县市自行组织。
1.县市监察局主持培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2.授课人员现场演示操作流程,指出常见错误。参训人员按授课内容,同步亲自操作,当场人人过关。
3.授课人员现场答疑解惑。
(四)培训场地
县市的培训场地由各县市自行确定,需有投影设备或广播教学功能设施,务必做到参训人员每人一台电脑,电脑能上互联网、有USB插口。州级培训场地由州政府纠风办确定。
(五)培训要求
1.参训人员一经确定,如无特殊事由,不得变更,以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性。
2.各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培训,并全面掌握系统操作。
3.各县市政府纠风办要搜集好参训人员名单及相关文件资料,年度考核时备查。
2013年6月25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