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三府办〔2013〕120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三亚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7日
三亚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认真组织落实《三亚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实现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目标,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现制定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并将节能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相关单位,请结合单位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目标
以2012年为基数,2013年公共机构能耗各项指标下降3%。
二、主要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节能管理体系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把节能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共同研究、共同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充分履行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对管理机构人员的培训,发挥联络员的职能,畅通工作信息交流渠道,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二)强化能耗统计,确保
能耗统计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计量方式获取能耗数据信息,能直接反应各单位能耗的量化实际状况,为节能考核和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必须花力气常抓不懈。各公共机构单位要按照《三亚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实施方案》的要求,准确、全面、及时上报本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对不能按时上报,影响全市能耗统计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公共机构能耗水平、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充分挖掘节能潜力。
(三)推进节能改造,创建节能示范单位
在各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中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建设,重点推进电梯、空调、灶具炉具、办公设备待机电耗、供水系统和污水回收利用系统的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的节能产品。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选择能耗高、潜力大的集中办公区、医院、学校、场馆等大型公共机构场所建立合同能源管理试点,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
(四)强化管理职能,推进科技节能
加强管理和促进科技进步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措施。一是加强网络办公应用,逐步推广无纸化办公和视频会议,减少办公耗材;二是强化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要严格实行项目节能评审与节能监管,推进新型节能建材在公共机构建筑中的使用;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配置标准,实施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和定点维修管理,逐步提高新购公务车辆中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四是推进高效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鼓励采用国产自主产权、技术先进的节能产品,2013年市各公共机构全部完成节能灯更换;五是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生物处理,强化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六是积极实施零待机计划,推广应用节能型插座,减少待机能源消耗,2014年6月底前市各公共机构全部完成节能型插座的更换工作;七是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初步建立公共机构能耗在线监测,进一步完善用各单位能源消耗计量制度。
(五)扩大影响,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力度
各公共机构单位要以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为重点,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制作简报、宣传册、播发手机短信息、标语、宣传画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时举办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六)加强监督,开展节能考核和检查
各公共机构根据我市2013年节能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强化能耗统计工作,实施节能改造。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公共机构年度考核内容,由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等单位组织检查和考核。检查和考核的重点是资源能源消耗台账建立情况、能耗数据报送、节能工作计划和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以及节能工作总结等情况。各部门单位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
附件:三亚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分解表
附件
三亚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分解表
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和要求
责任单位
一、节能目标指标
人均综合能耗
以2012年为基数降低3%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直各公共机构
二、健全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成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小组成员,研究布置本部门(单位)的节能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直各公共机构
2.工作机构
各公共机构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立节能工作专职岗位。
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和市直各公共机构
3.联络员制度
全市各公共机构明确节能联络员,上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根据人员变化迅速调整并通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直各公共机构
4.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市分管领导与各主管部门应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各主管部门与所属公共机构均应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网络。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直各公共机构
三、完善规章制度
节能法规、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能源审计、能耗公式、考核评价、合同能源管理、能耗定额管理等制度。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教育、科技、文体、卫生等下属单位较多的部门制定完善能源审计、能耗公示、考核评价、能耗定额等情况通报制度。
各系统、各部门
完善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器材及相关情况的巡查、公示、通报等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能耗定额。
各级公共机构
四、创建示范单位
1.市创建指标
市节能办组织开展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参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文《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目标和指标,并推荐2家-3家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符合条件的可适当多报)。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系统、部门创建
科、教、文、卫系统组织开展本系统、本部门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实际确定本系统的目标指标,并推荐1家-2家,报送市节能办(符合条件的可适当多报)。
科、教、文、卫等系统
3.节约型办公区
市直和部门集中办公的办公区,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中的创建条件,作为创建工作重点。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
五、节能技术改造
1.落实节能经费
市财政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资金投入,安排资金实施节能改造。
市政府、市财政局
2.重点工程技改
围绕“十二五”规划中十大工程,开展绿色照明、空调、电梯、供配电设备、水泵系统、信息机房、食堂灶具等重点能耗设备进行,年底前抓好室内办公照明改造工作的落实。其中,办公室照明,10月底前必须完成。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3.推广试点项目
在全市推广“智能插座”,落实“零待机能耗”工程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年底前全市至少完成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水资源回收项目试点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太阳能屋顶项目试点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
六、统计计量工作
1.监测体系、分项计量
全市集中办公区域,应结合实际推进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各级公共机构要落实能耗分类、分项、分户计量工作。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计量器具配备标准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质监部门制定计量器具配备标准。
3.统计培训
分层次开展统计培训,健全统计员制度,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持相对稳定。
4.统计数据
完善能耗统计台账,加强数据审核和分析,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5.统计软件
推广应用能耗统计软件,改善数据审核和分析,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6.单位名录
开展公共机构全面普查,建立公共机构名录库,确保能耗统计覆盖。
七、节能宣传工作
1.政策法规学习培训
开展《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学习。落实好《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2.重大活动
组织开展好年度“节能宣传周”、地球一小时、“世界无车日”、“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系列活动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直各公共机构
3.主题活动
开展“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等主题活动。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直各公共机构
4.节能培训
参加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清华大学联合组织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授及远程网络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通知抓好落实。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