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定市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保定市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保定市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2〕保市府办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保定市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自2012年6月25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天,在全市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指挥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潘静苏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俊杰、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百顺任副指挥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指挥调度全市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志欣任办公室主任,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调度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实现“两个最大限度”和“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增强全市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为首都服务的“五供”(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热)单位不发生火灾;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
1.动员全社会力量参战。一是6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指挥长的指挥部,制定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研判评估,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6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召开动员会议,逐级签订责任状。三是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督促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并由市、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带队,在全市开展督查检查。
2.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6月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二是加强体系建设。6月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完成本地网格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7月底前,完成网格划分,各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在每个社区(行政村)招募不少于一名志愿消防监督员。三是落实管理任务。乡镇政府(街道办)、居(村)民委员会、基层监管部门等,要全面排查网格内的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九小”单位。
3.落实专群结合防范措施。一是充分发挥特别行动队和执法技术服务队作用。特别行动队要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以夜查为主的错时制检查;执法技术服务队要对辖区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逐一检查、检测。二是开展消防志愿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志愿服务专题活动,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查找、举报身边火灾隐患。三是加快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9月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全部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健全完善受理、查处、曝光、奖励等工作机制。7月底前,各地要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公开进行表彰奖励,提高举报投诉中心社会认知度。
4.集中开展宣传攻势。一是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以“五进”工作为载体,公安、宣传、教育、民政、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资料广泛向社会发放。在“七一”和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各地要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在中央、省市级媒体新闻宣传、公益宣传力度,市主流媒体要全部开设消防专栏。三是大力开展消防培训。9月底前,完成乡(镇)长、村“两委”和“五供”单位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任务。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护城河”系列行动。6月份,开展1号行动,逐一排查“五供”单位;7月份,开展2号行动,逐一排查易燃易爆单位;8月至9月,开展3号行动,逐一排查整治公共娱乐场所,对1号、2号行动成果进行回头看,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10月份,开展4号行动,采取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排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
2.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开展消防领域“打非治违”行动。7月底前,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完成消防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二是开展石油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6月底前,组织安监、发改、交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在用和在建石油库全部检查一遍。三是开展成品油市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商务、安监等部门,对全市加油、加气站点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四是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在十八大召开前彻底消除。五是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检查行动。8月底前,组织供水、市政工程等部门,完成对市政消火栓的核查、维护、保养。
3.落实重点区域消防监控制度。一是环京的涿州、涞水、易县、涞源4县(市)政府要采取更加严格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亡人和较大以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二是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人员密集场所集中、诱发火灾因素多、公共消防基础薄弱的区域确定为重点区域,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实施重点监控。
(三)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1.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体系,落实联动措施,组织医疗、环保、通讯、安监、供水等部门开展联动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主力军作用,加强跨区域增援机动力量建设,落实等级战备制度,切实提高部队扑救现代火灾、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对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实行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协同作战能力。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度,十八大召开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完成市政府《2012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
2.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要合理调配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确保值班备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发生重大险情,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及时调集相关力量协调处置,把事故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至7月5日)。各县(市)、开发区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6日至9月30日)。每月召开调度会,统筹推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灭火救援拉动演练等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开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十八大闭幕至闭幕后5日)。各地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全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要认真分析研判形势,找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落实逐级责任制,市包县、县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社区(行政村),全力督促工作落实。要组织开展以随机抽查、暗访为主的政务督查,对基层单位实施全程督导,跟踪督办存在问题。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督导验收。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将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终考评和政务督查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奖惩挂钩。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主动、排查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落实、不作为导致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考评办法,每月对各地进行考核排名,7月底、9月底、十八大闭幕后分别进行阶段性和综合评比,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设立20万元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消防安全保卫有功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分级落实消防安保经费和奖励基金,及时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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