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2015年度全市及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2015年度全市及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提出的《2015年度全市及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黄石市2015年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为了确保完成市人大通过的财政收入预算目标,现就2015年全市及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明确如下:

一、全市财政收入目标

(一)考核目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83,000万元,增长10%。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83,000万元,增长10%;地税部门完成540,000万元,增长10%;财政部门完成260,000万元,增长10%。税收占比不低于70%。

(二)奋斗目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00,000万元,增长1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86,000万元,增长12%;地税部门完成549,000万元,增长12%;财政部门完成265,000万元,增长12%。税收占比不低于70%。

二、市直财政收入目标

(一)考核目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4,600万元,增长10%。其中:国税部门完成39,600万元,增长10%;地税部门完成66,000万元(剔除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增长10%;财政部门完成79,000万元,增长10%。

(二)奋斗目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8,000万元,增长1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40,300万元,增长12%;地税部门完成67,300万元(剔除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增长12%;财政部门完成80,400万元,增长12%。

三、县市及各城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入目标

(一)考核目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大冶市增长10%、阳新县增长13%、黄石港区增长12%、西塞山区增长10%、下陆区增长11%、铁山区增长10%、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长20%。税收占比:大冶市和阳新县不低于65%,各城区及开发区不低于80%。

(二)奋斗目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大冶市增长12%、阳新县增长13%、黄石港区增长12%、西塞山区增长12%、下陆区增长12%、铁山区增长12%、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长20%。税收占比:大冶市和阳新县不低于65%,各城区及开发区不低于80%。

各地区、各征收部门要按照以上工作目标,勇挑重担、狠抓落实,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和目标的圆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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