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2011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2011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荆门市2011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荆门市2011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湖北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部联动和血防综合治理项目为支撑,以巩固既有血防成果为重点,加大钉螺控制力度,进一步降低疫情,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实现血防“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血防成果,稳步降低疫情。全市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人畜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不出现当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巩固既有防治成果,严防疫情反弹。传播阻断地区不出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和病畜,及时处置输入性病例。

(二)实施综合治理,逐步压缩螺情。加大查、灭螺工作力度,特别是易感地带的灭螺工作,确保全市不出现非自然因素引起的钉螺面积回升,不发生感染性钉螺。进一步强化血防项目资源整合,优先在重疫区实行部门项目捆绑,在改变疫区环境面貌的同时,发挥综合效益。

(三)加强疫情监测,杜绝突发疫情。加大螺情、病情监测力度,落实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监测措施,推进毗邻区域联防联控,严控输入性疫情。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大传染源控制力度。认真开展人畜血吸虫病查治工作,进一步清查人畜传染源。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整乡(镇)推进的原则,加大淘汰耕牛、以机代牛的力度。未实施以机代牛的地区,要逐步落实家畜圈养、洲滩禁牧等措施。继续开展一建三改和卫生改厕项目建设,有效控制传染源。

1、加大对人畜查治病及扩大化疗力度,开展人群查病88406人次,治疗及扩大化疗34437人次,使目标人群查治覆盖率达到100%;开展耕牛查病12500头,确保病牛全部治疗或处理。坚持因人制宜、科学救治、跟踪管理,对已核定的94名晚血病人以及年度新增晚血病人全部给予免费救治。

2、各地要积极争取以机代牛专项资金,实行整乡(镇)淘汰耕牛,以机代牛。实行以机代牛的地区要建立和完善以机代牛工作长效机制,坚决制止耕牛反弹。严格执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有关洲滩禁牧、家畜圈养的规定。

(二)继续实施“整块推进、综合治理”。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集中整治的原则,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整合水利、农业、卫生、林业、国土、交通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实施血防“整块推进、综合治理”。

1、组织开展查螺6871.83万平方米,含市指导性任务2200万平方米。药物灭螺2529.08万平方米,含市指导性任务354万平方米,加大对易感地带查灭螺力度,确保工作效果。

2、在抓好家畜传染源管理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实施水改旱、水旱轮作、替代养殖、替代种植等措施。

3、落实流域治理、灌区改造、沟渠硬化工作,开展水利血防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4、全市造抑螺林1600亩,修建疫区通村公路113公里。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都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在项目安排上优先向重疫区倾斜,帮助改善重疫区环境面貌。

(三)严控急感,巩固成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发生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确保达标地区疫情不回升。

1、对易感地带及时进行公告,落实疫水接触人员登记、防护监督岗、外来人员和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等措施,控制急感发病,严防突发疫情发生。

2、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强化地方政府血防目标责任,加大达标地区疫情监测力度,加强对达标地区查灭螺、查治病、流动人口监测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严防出现疫情回升。建立达标地区疫情回升黄牌警告制度,对非自然因素引起的疫情回升的地区,要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黄牌警告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地要把血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落实血防目标责任制,继续实行血防工作“一票否决”。市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血防综合治理任务。

(二)严格质量控制,实行科学评估。各地要成立血防综合治理技术指导专班,负责血防项目技术指导、督促检查、考核与评价等工作,对达不到血防要求的项目,主管部门要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对没按质量要求实施的防治措施要给予通报批评。

(三)强化依法防治,发动群众参与。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方针、政策、措施,开展《条例》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要加大对血吸虫病防治基本知识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广泛宣传淘汰耕牛、以机代牛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让群众主动参加以机代牛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重点对来自非疫区务工人员进行基本血防知识宣传。将中小学生血防普及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内容,落实学校血防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在血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调动群众参与血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导检查,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血防工作监督机制。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完善检查督办制度,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血防办等有关部门,对各地血防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对各地工作进展以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附件:1、荆门市2011年血吸虫病防治目标指标分解表

2、荆门市2011年血吸虫病防治任务指标分解表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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