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2号)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1月27日
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滨江形象,推动荆江风情带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荆政发〔2014〕21号)以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要求,开展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综合整治范围
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西起荆州区学堂洲,东至荆州开发区盐卡港,北延伸至沿江大道及规划建设线,南抵长江北岸。区域内堤上堤下,堤内堤外,均为综合整治范围。2015-2016年重点整治长江干堤、子堤,疏港公路,港区、园区内道路及港口码头、砂石场、煤炭堆场等环境脏乱差问题。
二、综合整治原则及目标
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标本兼治、建管并重、堵疏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的方式方法,有序推进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综合治理。
2015-2016年,着力抓住扬尘整治契机,以长江岸边港口码头及砂石场整治整合为抓手,推进长江荆州段黄金岸线建设,打造美丽江边环境;以沿江大堤、疏港公路、园区及港区道路建设为抓手,推进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靓丽的生产生活环境;以荆江大堤堤顶公路硬化拓宽和部分段面黑化为抓手,推进美丽荆江大堤建设,打造荆江风情带之万寿园、望江园、文星园休闲新亮点;以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为抓手,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打造城市新形象。
三、综合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编制综合整治建设规划。
1.完成荆江沿线港口码头、砂石场等整合、迁移的选址和规划布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完成荆江风情带之万寿园、望江园等景区的改建新建规划及文星园的深度策划设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资委、沙市区政府)
3.完成沿江大道、荆江大堤堤顶公路、疏港公路以及港区、园区道路改造升级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沙市区政府、荆州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对沙石场经营业主的管理,建设标准化砂石场。所有砂石场作业区域及进出场200米通道全部实施硬化;所有砂石场堆场必须实施油布全覆盖,无裸露砂石;所有砂石场必须对出售的砂石料全部实行袋装化,并对运输车辆车厢铺垫油布,防止泥水、沙浆泄露;所有砂石场经营业主必须对作业场地及进出通道不间断进行清扫清洗,确保干净无灰尘;对江汉南路五码头砂石场实施关闭或搬迁,严禁运砂车经江汉南路、红星路进入中心城区,严禁新河口源通公司砂石场运沙车经太岳路、御河路进入中心城区,鼓励引导其他砂石场实施兼并重组联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商混企业和建筑工地管理力度。所有商混搅拌企业作业场地都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所有建筑工地都应开展扬尘治理,实施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四)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实行袋装化砂石料运输,所有运砂车辆车厢内铺垫油布,不得超高超载运输,并按规定的运输时间和线路,文明行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沙市区政府、荆州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荆江大堤堤顶公路建设,对现有堤面按现状进行硬化拓宽,消灭裸土;对沙隆达广场段至临江仙公园段根据实际情况向内侧或外侧予以拓宽并实施道路黑化,在其周边区域大幅增加停车泊位,解决市民休闲观光停车难问题;对东段盐卡附近大型堆土进行搬运平整硬化或绿化处理;对现有9个较大型上下滑坡道及多条上下堤泥巴路进行修复硬化;加快荆江大堤防浪墙和临江仙公园亲水岸线整治建设,完善公园设施,满足市民休闲需求。(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委)
2.加快沿江大道建设,打通沙市区通往荆州区新通道。(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规划局、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加强疏港公路及港区、园区道路建设。对已硬化但破损严重的道路进行修复;对未硬化的砂石路有计划实施平整硬化;对现有坑洼不平的泥巴路采用碎石填平或逐步硬化;重点加强对几条与荆江大堤垂直的疏港公路及上下滑坡道周边区域的道路硬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管理。按照全覆盖的原则,将荆江大堤沿线及周边区域纳入城市管理范围。
1.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在荆江大堤沙隆达广场段和临江仙公园段设置环卫设施,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定期清扫;组织力量对园区、港区道路及疏港公路沙石灰尘和暴露垃圾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冲洗,并建立长效常态化清扫清洗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取缔或搬迁荆江大堤外长江大桥下跑马场及多家牛马交易场和养猪场;在运砂车辆、商混车辆行驶的重点道路和节点位置实行不定期巡查,对超高、超载、撒漏或拒不落实硬化、覆盖和袋装化的企业,实施联合执法。(责任单位: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
3.合理调整和设置荆江大堤防汛卡口和上下滑坡道卡口及运输线路。保留西环路、月堤路及东方大道延伸线上下滑坡道三个通行卡口,明确运行线路和时间规定,安装摄像设备对车辆实施监控;继续实施郢都南路、太岳路限行措施;新增御河路口、新河口两处15吨以下小型运砂车进入城区道路及经由江汉南路、红星路、三湾路三处卡口进入城区道路限行交通警示标志,引导新河口区域内砂石运输车通过长江外堤经学堂洲西围堤上西环道,引导沙市六、七、八码头砂石场运输车辆经江堤路上月堤路滑坡道通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4.加大荆江大堤沙隆达广场段至学堂洲东围堤段交通管理,划设交通标识标线和停车泊位,缓解堵车和停车压力,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水利局)
5.严禁在东至三湾路口,西至郢都南路口的荆江大堤堤坡上放养牛马。(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
6.加强综合考核。将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将所涉及相关单位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对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七)适时启动荆江风情带新园区建设。打通临江仙公园与万寿园通道,改造升级荆江风情带之万寿园;搬迁江渔城和望江渔港餐饮店,建设荆江风情带之望江园新景点;启动江汉南路四码头一带环境整治建设,打造具有码头文化特色的江滩休闲景区。(责任单位:沙市区政府、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
(八)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申报和资金统筹。将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作为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积极向国家和省相关部门争取对我市整治区域内沿江大道、疏港公路、堤顶公路及港口码头等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将区域内环境整治项目列入城市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市、区、部门共同努力,通过资源、项目市场化运作方式广泛筹集资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四、综合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确保综合整治工程顺利推进,建立荆江大堤荆州中心城区段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马秋平为召集人,市“四城同创”办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组建工作专班,按照“谁产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规划先行,稳步推进。综合整治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牵头单位要抓紧制定综合性规划和详实工作方案。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和整治建设规划,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迅速启动整治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方法,特别在拆迁等难点问题上,要坚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争取业主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文明执法,依法整治,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整治建设工作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宣传整治规划和美好前景,宣传整治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引导形成人人关心、全民支持的良好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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