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度市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1〕12号
颁布日期:2011-0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度市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1〕12号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度市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绿化水平和档次;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路网、打通道路卡口,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整治长江大堤沿线环境,建设沿江景观带,打造荆州特色水文化;积极改善古城周边环境,进一步彰显古城风貌,突出荆州楚文化;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启动新城区主要道路建设,创建老城区特色小区;优先考虑建设市民集中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二、总体规模

2011年度市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94033万元。其中: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投资14000万元;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投资15600万元;道路新建、改造工程投资17550万元;城市排涝及雨污排水系统工程项目投资3500万元;小街巷改造5500万元;路灯建设408万元;强弱电管沟建设725万元;火车站、沙北新区、荆州开发区服务区三大新区投资36750万元。

三、资金渠道

2011年市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资金采取市、区、部门共同筹集的办法。市财政土地增值收益投资20000万元,市城投公司及合资公司投资38850万元(其中,含合资公司投资26750万元),荆州区政府投资3600万元,沙市区政府投资1500万元,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投资1600万元,市长江河道管理局争取资金12000万元,市水利局投资500万元,社会筹资500万元,招商引资7000万元,管网以奖代补资金6375万元,市交通运输局投资1500万元,荆州港务集团投资2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路灯附加)投资408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2011年项目计划,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保质按期完成任务。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挤占或挪用。

(二)对园林绿化项目,各有关单位要抢抓绿化季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在坚持基本建设程序前提下抓紧推进,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办和协调,每季度末将项目建设进度报市政府。

(四)市政府确定的2010年城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未完工或尚未启动的,按照投资渠道不变,实施单位不变,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在2011年内建设完成。

附件:1荆州市2011年市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表

2荆州市城区2010年城市建设项目转2011年续建计划表

3荆州市城区城市建设备选项目计划表(融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荆州市城区城市建设备选项目计划表(融资).xls

荆州市城区2010年城市建设项目转2011年续建计划表.xls

荆州市2011年市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表.xls

延伸阅读

白银市国债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和遵义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