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2010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2010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永政办发〔20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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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2010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0〕6号
零陵区、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永州市2010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永州市2010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将今年定为城市管理年,确保年内实现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的决策部署,改善和提高城市卫生总体质量,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根据《湖南省卫生城市考核记分标准》、《湖南省卫生城市考核命名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广大市民健康水平为目的,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一年的努力,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达到湖南省卫生城市标准,实现创建湖南省卫生城市的目标,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将永州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市民文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工作重点
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健全市、区、街道爱卫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解决爱卫工作与城市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卫生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两区爱卫办每周检查一次,评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单位,市爱卫办在区里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开展一次检查,评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单位,并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
(二)健康教育。完善市、区、街道健康教育网络,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经费和设备,落实市级健康教育机构履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在全市中小学、医卫单位、社区及公共场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所有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各医疗单位的门诊及住院病区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卫生知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大力开展创建无烟单位和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创建一批省、市级无烟先进单位、健康教育示范医院。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主要公共场所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宣传控烟,预防艾滋病、性病等防病知识。永州日报、永州电视台、永州广播电台要开办健康教育栏目,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经常对创建省卫生城市工作活动情况进行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三)市容环境卫生。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结合永州市实情,制定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规章和专业规划,配足城市环卫机械和运输车辆。二是抓好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平整、下水道畅通无阻;垃圾箱和果皮箱等环卫设施整洁,布局合理;按要求建设足够的公共厕所,并规范管理、免费开放;道路照明设施完好,户外广告管理有序。三是加强卫生保洁。城区主次干道做到每天清扫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做到无污水溢流,无散落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乱贴乱画、无乱扔乱吐等不文明现象;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道路清扫机械化率大于40%,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四是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确保绿化指标达标,主要街道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景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35%以上,绿地率≥30%,人均绿地面积≥7平方米。五是规范城区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建筑工地管理,落实卫生制度,完善市场内给排水设施和环卫设施;各建筑工地均按要求设置不低于1.8米的隔离墙,建筑物料堆放整齐,进出车辆无抛撒、滴漏,周围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四)环境保护。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控制粉尘、烟尘污染,确保全年空气优良率(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70%。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管理,确保自来水厂取水点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整治,控制城市交通噪声、建筑工地噪声、娱乐场所噪声污染,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加强工业废水排放、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城市生活污水的综合整治,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符合相关规定,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加强旅店业、理发美容业、影剧院、网吧、游泳池、公共浴室、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严格消毒措施,所有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卫生标准。加强水厂及饮用水取水点、末梢水监测点、二次供水单位等的监测管理,确保饮用水各项指标达标。
(六)食品卫生。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和监测,确保所有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传染病防治。依法开展监督和管理,做到无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重大疫情和死亡事故,疫情报告网络健全,传染病漏报率、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等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八)城区除“四害”。配齐市、区、街道除“四害”专兼职人员,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长期、持久地开展除“四害”工作,注重科学合理用药,确保城区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九)单位和社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和卫生社区(村)、卫生乡(镇)活动,命名表彰一批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社区(村)及乡(镇)。
(十)民意测验。加强教育宣传,增强市民清洁永州、热爱永州意识,随机访问当地居民及过往旅客,满意度在90%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4月)。组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开展全城调研,组织主要职能部门对照《湖南省卫生城市标准》,对城市卫生主要区域进行一次排查,列出重点问题,制定《永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责任分解及工作进度表》,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二)整治创建阶段(2010年4月—9月)。对照创卫现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交通秩序、违法违规建筑、食品和饮用水及“五小”行业卫生、农贸市场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建筑工地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城区除“四害”十大整治活动,做到整治一项,巩固一项,规范一项,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高标准地完善创卫所需的各项资料。
(三)调研整改阶段(2010年6月—9月)。邀请省爱卫会专家对我市创卫情况进行调研。根据省爱卫会专家调研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后,报请省爱卫会组织考评验收。
(四)接受考核阶段(2010年10月—11月)。建立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以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省爱卫会专家的考核鉴定,力争一次通过。
(五)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12月)。根据考评验收结果和督查排位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卫机构。成立永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十个专业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专业组由市级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员会建立例会制度,每月研究一次创建工作,每月对重点区域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期办结。两区政府和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创卫人员、经费、责任,并于3月底前向市创卫办上报创卫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层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民参与。制定《永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宣传教育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市民教育活动。永州日报社、永州广播电台、永州电视台、永州市政府新闻网等新闻媒体,要设立创建卫生城市专题专栏,明确专职记者跟踪报道,反映群众呼声,宣传先进典型,鞭策曝光后进。两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市区繁华地段、主要街道口及公共场所要设置大型卫生宣传标牌。各级各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安排创卫工作,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等工具,宣传创卫知识,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利用市城建投资公司搭建的融资平台,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力度。按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做好供水、排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垃圾中转站、公厕、市场改造、交通规划、停车泊位、人行道改造、清扫清洗、运输车辆、垃圾容器、果皮箱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不足状况。进一步配套完善城市功能设施,大力实施城区“四化五改工程”,将美化、绿化、亮化、净化融为一体,推动小街小巷改造、主次干道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临街建筑“穿衣戴帽”改造、电力线路入地改造等。
(四)加强日常管理,创新机制体制。一是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将城市卫生管理相关职能下放到零陵、冷水滩区,落实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将城市日常管理工作及经费全部量化到人,实行市场化运作。三是建立分片区分路段包干负责制。每个片区明确一名市级领导联系,一名区级领导具体负责;重点路段,由相关职责部门包干负责。四是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两区政府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体,办事处和社区具体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五是严格管理,依法处罚。将城市卫生管理人员下派到办事处,投放相应的公益性岗位,聘请相关的环卫、城管、文明协管员,对市容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实行综合统一执法,实行每天7:00至23:00轮流值班制,加强城区脏、乱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教育劝导,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堵住各种乱源。
(五)加强考核评比,严格责任追究。一是按照创卫的职责分工,将创卫工作和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市、区两级政府的绩效评估。二是实行市、区两级考核评比制度。出台《永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奖惩办法》、《永州市城市卫生考核评比办法》等规定,由市创卫办负责对两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有独立院落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排位,实行重奖和问责。两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也要出台相应的考核评比制度,组织多种形式的考核评比和卫生竞赛活动。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创卫办负责对两区和各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采取定期通报、发督办函、黄牌警告、公开曝光、挂流动红旗等多种督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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