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张政办函〔2010〕82号 |
|---|---|
| 颁布日期:2010-06-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0〕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近年来,大多数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参加会议,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但是,仍有少数单位不按要求派员参会,个别参会人员不遵守会场纪律,既影响会议效率,又影响政府形象。为维护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严肃性,进一步严肃会风,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会风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74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凡通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必须参加。确因出差、因病等情况不能到会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二、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进入会场前要自觉关闭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或调整为振动、静音)。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三、市政府办公室和会议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并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报告与会单位及人员到会情况。对违反会议纪律的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