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九江彭湖电网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九江彭湖电网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关于落实九江彭湖电网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2年8月10日

关于落实九江彭湖电网发展规划

工作方案

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九江彭湖电网发展规划》,为确保顺利实施,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推进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办字〔2012〕8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九江沿江开放开发总体规划》,在彭泽县、湖口县沿江地区着力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全面提升电网的资源配置能力和保障能力,为彭泽、湖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清洁、可靠的电力支撑,确保电厂和电网能够“发得了、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保得住”。

主要任务为:“十二五”期间,建成500千伏石钟山-洪源线路92公里,220千伏红光输变电工程、马当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均桥输变电工程、罗岭输变电工程、芙蓉输变电工程、泉山扩主变工程,建设35千伏及中低压配网,完成电网建设投资75760万元。

二、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九江彭湖地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熊永强任组长,市政府副巡视员李伟、副秘书长宋志龙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能源局)、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彭泽、湖口县政府、九江供电公司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目标任务

2012年完成220千伏红光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均桥输变电工程,中低压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完成投资4830万元。

2013年完成500千伏石钟山-洪源线路,110千伏罗岭、芙蓉输变电工程,完成35千伏及中低压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投资6100万元。

2014年完成35千伏及中低压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投资6172万元。

2015年建成220千伏马当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泉山扩主变工程,35千伏及中低压电网升级改造完成投资5631万元。

四、责任分工

电网建设规划站点与走廊保护及征地、拆迁、建设环境维护由彭泽县、湖口县政府负责,责任人:宁小球、李小平;

规划项目核准工作由市能源局负责,责任人:胡华;

规划项目建设实施、配电网专项规划、大用户自建输变电工程可研、风电等新能源接入系统设计等专题研究由九江供电公司负责,责任人:李迎军;

市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项目建设条件的落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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