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新余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通过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近期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所抬头,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隐患突出,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实现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胡高平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敖新春、市安监局局长李志宏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副局长廖少敏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专人负责。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㈠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㈡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㈢排查治理方式:集中排查治理。7至9月为全市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时段,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等部门要在8月10日前组织专家对所辖地区和监管行业的所有单位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彻底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9月20日前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整改到位;9月20开始,市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四、责任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⑴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⑵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⑶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单位(包括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⑸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网吧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⑹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公路养护施工单位和水上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⑻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防汛防洪、病险水库、河道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⑼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⑽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⑿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实施避雷设施、灾害预测预报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⒀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维护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推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彻底。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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