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同志联系指导县(市)区和开发区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同志联系指导县(市)区和开发区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3〕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联系指导县(市)区和开发区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30日

市政府领导同志联系指导县(市)区和开发区经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县(市)区、开发区经济发展动力,掀起大干四季度、奋战一百天的工作热潮,确保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分别负责联系各县(市)区、开发区,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督办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联系指导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包保,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全市经济企稳回升,继续保持经济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

二、联系指导工作分工

李德平常务副市长负责联系台安县;

王忠哲副市长负责联系海城市;

赵红巍副市长负责联系岫岩县;

秦国夫副市长负责联系高新区;

杨力副市长负责联系千山区;

赵余富副市长负责联系经济开发区;

孙慧芳副市长负责联系铁西区;

杨德显副市级干部负责联系千山风景区;

王伟副巡视员负责联系铁东区;

徐刚毅副市级干部负责联系立山区。

三、联系指导工作任务

负责联系指导的市政府领导从经济运行、结构调整、项目推进等方面指导推进经济工作年度和各阶段任务目标的完成。

(一)监测指标。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抓好主要经济指标和支撑指标的分析监测。

(二)帮扶企业。通过调查研究、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千方百计为企业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服务项目。积极谋划项目,指导推进各项大型招商活动。协调推进项目土地、环评、招投标、可研、规划及开工许可等六项审批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解决难题。重点围绕土地、资金、环境等要素瓶颈制约,抓好融资平台建设,加大打造土地空间工作力度,保证项目建设的资金和土地需求。

(五)督办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一一加以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联系指导工作措施

(一)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各位领导同志将经常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建立顺畅的联系机制,并做好相关情况跟踪、问题分析和动态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建立协调工作制度。对于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各位领导同志将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企业座谈会和现场办公等方式积极加以解决。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位领导同志对县(市)区、开发区无法解决以及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将随时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将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项目调度会等集中研究解决。

延伸阅读

白银市国债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和遵义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