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市项目信息管理网络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市项目信息管理网络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市项目信息管理网络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市项目信息管理网络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全市
项目信息管理网络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实现全市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全市项目管理实际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项目信息管理网络化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手段,集中搭建一个使用方便、信息快捷、调度及时、资源共享的网上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重点项目在建设条件、建设程序、责任规范、统计分析、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建立信息共享、统一调度、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
项目信息管理网络化就是将全市主要项目信息通过区域网络统一纳入计算机管理。管理项目按进度分为前期项目和在建项目;按类别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项目及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项目等6类;按属地分为各县(市)区、铁岭经济开发区、铁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岭新城区等10个辖区项目。各地对辖区项目要按照标准格式和内容进行申报,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纳入全市项目信息系统统一管理。项目信息系统主要功能有:
(一)反映项目信息
一是能够反映全市前期项目(包括研发包装、储备项目、签约落地项目)、在建项目(包括新开工和续建项目)、投产项目的基本信息。二是反映全市项目年活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基本信息。三是反映国家、省、市出台的项目政策基本信息及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
(二)实施项目监管
所有项目信息必须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部门进行认定,确保项目信息的真实可靠,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方可在网上发布。
(三)协调解决问题
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项目审批、规划许可、用地批准、环境评价、施工许可、消防审批等方面的问题可由各地项目主管部门以总结形式上报,同时抄送市直有关部门。
(四)提供信息服务
严格项目信息系统管理权限,经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方可浏览所需要的信息内容,但不同权限用户浏览到的内容和界面会有差异。
(五)实施项目调度
项目调度工作是对项目进行决策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掌握全市项目动态,推进项目进度。对重点项目,特别是领导包扶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及时调度、适时更新填报,便于领导掌握情况,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
(六)开展项目综合考核评价
根据年初对各地下达的项目年活动任务指标,系统可以实时地对完成情况进行计算汇总排名,显示各月名次升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机构
一是各级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政府要出台相关文件保障项目管理网络化建设的实施。二是市县两级政府项目管理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项目管理办公室)。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前期办,与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各县(市)区、铁岭经济开发区、铁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岭新城区的项目管理办公室应设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统一负责项目信息管理,并配备懂项目管理、熟悉网络及计算机应用的人员。
(二)明确责任,完善项目管理体制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项目管理办公室)是各地项目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地区项目建设的管理,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准确提供部门掌握的项目信息情况。各地项目管理办公室是项目网络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本地项目动态信息、前期推进项目(在谈项目、研发包装项目、签约落地项目、计划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投产项目)的填报工作,制定工作制度,确保所填报项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项目的管理和调度,对各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并审核各地上报的项目;各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地项目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建设,包括项目统一管理调度、项目信息发布和项目申报。
(三)建立项目调度新机制,实行网络考核评比制度
今后,市政府将以项目网络调度为管理主渠道,评价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项目年活动开展情况。全市项目年活动各项指标考评以系统网络数据及统计局数据为准,每月的项目调度和全市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以网络调度数据为依据。
市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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