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文号:晋政发〔2010〕9号
颁布日期:2010-05-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晋政发〔2010〕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省委、省人民政府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刺激消费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山西实际,出台了相关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了多项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了全省经济企稳回升,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为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省陆续出台实施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大县奖补、玉米差价、生猪生产大县奖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新建奶站补助、黄河水价、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LED照明、新能源汽车补贴、廉租房补贴、农村危房改造、拖拉机以旧换新、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专项资金、新网工程、放心粮油工程等多项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并实施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旅游消费春季行动和金秋行动;发放下岗再就业贷款、助学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对重点焦化企业减征排污费,降低外运出省焦炭运销服务费,缓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两权价款,实施“五缓四降三补”政策。上述这些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城乡的消费热情,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9年全省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09亿元,比上年增长19.2%。

2010年,我省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消费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继续执行我省已经出台并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系列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工作。要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增加对“三农”的扶持补贴力度,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改善城乡居民消费预期,增加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基础设施投入,消除城乡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发挥聚集消费功能,增加对城镇化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各类社会资源尤其是能源和土地的集约化使用;要通过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指导和调节,努力为不同消费需求者提供适销对路的消费产品;抓好全省城乡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为城乡居民构建方便、廉价、安全的消费环境,建立“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绿色通道,逐步实现城乡商贸物流一体化;充分发挥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转化消费需求的巨大拉动作用。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扩大消费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全省进一步扩大消费的12条政策措施。

一、继续实施并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972号)精神,大幅提高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增加电动自行车为新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

二、继续执行并延长汽车下乡政策实施至2010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

三、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研究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

四、继续实施并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范围。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在省内开展LED照明产品推广试点工程,力争将我省LED照明产品纳入到全国推广范围。

五、继续实施并减征1.6升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05万元至1.8万元。

六、继续实施住房消费政策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补贴。出台《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年完成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加快城市和国有工业企业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执行国家有关减免住房的税收政策。

七、继续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部分保险费率、提供相关补贴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延长1年。

八、加大文化旅游消费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季节性扩大旅游消费措施,对大宗旅游实行奖励,对外省旅行社组团入晋车辆给予相关费用减免优惠。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多种旅游形式,推进“山西人游山西”活动。研究探讨多种形式的促进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扶持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山西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推进休闲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

九、千方百计促进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采取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劳动力增收的条件,提高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组织化程度。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发布地区工资增长指导线,引导效益好的企业提高工资报酬。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稳慎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定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推进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十、推广鼓励消费的金融政策。鼓励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支持居民首套自住型住房消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开发新的适合城乡特点的消费信贷产品,全力落实各项金融和保险政策。

十一、加大对我省轻工业消费品、“513”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机制造业等生产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传统百年老店企业名优土特产品市场的开拓,加大名牌战略推进力度。

十二、出台《山西省物流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山西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今后,我省将根据国务院陆续出台的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结合实际补充完善我省相关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扩大消费需求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各项政策措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研究探索促进扩大消费的新领域,培植新的消费热点,全面提升全省消费需求和消费水平,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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