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晋政发〔2011〕14号)要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对我市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对接清理,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2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5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6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10项,行政审批项目变更24项,合并项目由32项合并为13项,保留未公布3项)。现将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行审批,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制定详细的项目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我市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公开、公正实施。

附件:临汾市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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