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3]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8日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7”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3年6月10日——9月30日,为期110天。

二、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不漏行业、不漏企业、不漏单位、不漏场所”。检查的重点是:劳动密集型场所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煤矿、消防领域安全,物流仓储集散地安全,“雨季三防”安全。

(二)检查内容

1.对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证照是否齐全。

(2)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

(3)存在什么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是否完善。

(4)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5)安全装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6)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报告机制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

2.对政府及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组织领导是否到位。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

(2)监管责任细化是否到位。是否按照省、市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监管部门(科室)、监管责任人和具体监管内容。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简单、科学、管用”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认真执行。

(4)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到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在相关部门备案,足额配备相应救援物资,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5)联合执法是否到位。是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6)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是否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7)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是否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和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三、检查方式

(一)条块结合检查。在此次大检查中,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实施安全监管的优势和作用,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一岗双责”,既要管行业业务又要管好安全,做到业务与安全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执法,分组分片进行检查,谁检查,谁负责。地方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二)市县联动检查。要在分级属地监管的基础上,倡导实行市县两级联动检查。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合检查机制,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提高检查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三)挂牌检查。一是实行谁挂牌,谁负责。各单位挂牌责任人要按照挂牌责任制要求,定期对挂牌单位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挂牌单位排查隐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如实填写检查表,对检查结果负责。三是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由市级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挂牌督办,直至隐患消除。

(四)夜查突查。本次大检查提倡采取事先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企业、不听汇报的方式,进行突击检查。

四、组织分工

第一组:公共安全组

组长:董岩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秦正安市政府调研员

成员: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负责组织全市民爆、消防、道路、民航等安全大检查。

第二组:商贸安全组

组长:潘贤掌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克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负责组织全市商贸、金融等行业安全大检查。

第三组:文体安全组

组长:许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陈秀英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员:市文物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负责组织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行业安全大检查。

第四组:交通城建安全组

组长:王玉圣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桑利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燃气、邮政物流等安全大检查。

第五组:教育卫生安全检查组

组长:王贵平副市长

副组长:闫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成员: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食药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负责组织全市学校、医院、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大检查。

第六组:农业农村安全检查组

组长:马四清副市长

副组长:秦志云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农机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负责组织全市水利、农业、林业、农机等行业安全大检查。

第七组:工业安全检查组

组长:陈鹏飞副市长

副组长:杨鸿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负责组织全市煤炭、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10日——6月15日)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开展安全大检查行动的目的意义,在全社会营造出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检查方案,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此次活动重点检查内容,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整改。各县市区要组织各行业领域专家,逐一协助企业排查隐患,解决问题。同时,对本辖区开展隐患自查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针对上一阶段排查出的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整改治理;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不仅要重点跟踪抽查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单位的打击、取缔情况及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也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四)检查督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市政府抽调执法检查人员和专家,对全市所有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成立督查组,对市直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五)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积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从制度上找对策、找方法,追根溯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制定源头治理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隐患重复出现,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大检查在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安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安委会各位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担任。大检查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安委办承担。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8个市级检查组要制定具体的大检查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真查真整,不走过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坚持将教育、检查、整改、执法、问责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把大检查作为教育培训、消除隐患、提升水平的过程,确保取得实效。

(三)从严执法,动真碰硬。要坚持从严治安,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不徇私情。凡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带病生产”的,坚决实行事前责任追究,把“隐患当事故对待”,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采取司法措施的坚决采取司法措施;凡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隐患,一律由市政府挂牌督办;凡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隐患排查走过场、制度规定不执行、责任分工不明晰、措施落实不到位或部门检查走形式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实行事故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这次大检查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长短结合,重在长远”的原则,不仅要全面治理此次活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发现的问题,更要着眼长远、着眼治本,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路子,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推动我市向全面安全、持久安全、本质安全迈进。

(五)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交通工具一律由执法检查单位自行解决,食宿一律由执法检查人员自行解决,一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好处。

(六)认真汇总,及时报送。市级各检查组,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于每个阶段结束后,认真总结本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大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将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安委办。

联系电话:3083900(传真)

延伸阅读

白银市国债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和遵义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