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2〕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自贡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一)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全面推进安全监管、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建设等各项工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1.安全事故总量大幅下降。2010年发生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5年分别下降42.4%和35.5%。
2.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形势得到好转。道路交通、火灾治理成绩突出,安全事故持续加速下降,极大地减少了全市的安全事故总量。2010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89起、比2005年下降12.7%,死亡100人、比2005年下降29.1%;工矿商贸事故27起、比2005年下降32.5%,死亡30人、比2005年下降16.7%;火灾事故120起、比2005年下降74.3%,死亡1人、比2005年下降66.7%。
3.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1.监管体制不顺。安全监管与行业管理的权、责不够明确,跨部门的安全管理协同机制仍不完善,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尚需优化。
2.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技术装备缺乏、人员落实不到位,工作经费长期不足。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和基础性理论研究力量薄弱,部分企业对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不足。少数地方和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认识不足。基层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为淡漠,安全作业能力有待提高。
3.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够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较低,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网络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果不明显。教育培训缺乏广泛性、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健全,救援装备不足,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应急演练未实现制度化。
4.安全生产管理缺乏长效机制。县、乡两级政府的安全监察监管体系不够健全,监管手段较为落后,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较低,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安全管理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十二五”期形势分析
“十二五”时期,我市将进入以工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工业化中期。大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和人口密度逐渐增加,发达地区的高风险行业不断转入,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压力将出现新的特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将带来新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安全生产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当前,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方式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了急迫的要求,如何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安全生产保障成为了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二)公众对生命健康权益的需求不断增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不断增高,对安全监管监察效能和政府应对处置事故灾难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体面劳动”正日益成为广大从业人员的共识,劳动者对自身安全健康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有效改善作业环境、确保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十二五”期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着重提升监察执法、技术支撑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兴安”,为提前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政策干预更加有效,初步建立起基于企业风险评估的分级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监管队伍走向职业化,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标准、技术支撑、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主要指标:2015年,亿元GDP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以上。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处于全省靠前位置。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业整治
1.煤矿。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努力优化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高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和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构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9万吨以下小煤矿资源整合步伐,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科技攻关,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引导煤矿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积极推进机械化作业。建立健全灾害预测预报、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和灾害防治技术管理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煤矿事故防范措施,全力遏制煤矿灾害事故发生。
2.道路交通。优先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夜间照明、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加大农村交通运输安全及养护管理力度,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资格关和车辆技术状况关。切实加强源头管理,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积极开展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全面建立动态安全监管体系,大力开展“零伤亡”平安运输企业和“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
3.非煤矿山。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到2013年,所有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其中20%的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深化地下矿山专项整治。以防中毒窒息、防采空区塌陷、防冒顶片帮、防透水、防火灾、防爆破等事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深化露天矿山专项整治。以整治一面墙开采、伞檐开采、不分台阶开采、高边坡变形滑动和排土场排土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4.危险化学品。引导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推动中央企业和部分市属重点企业提高装置本质安全化水平。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加大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建立危化事故灾害预警机制。大力推进针对违法违规生产的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异地交叉执法的形式,开展危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加强颁证后的监管,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实施工作。
5.烟花爆竹。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的准入门槛,淘汰安全投入少、条件差、生产规模小的生产企业,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骨干生产企业实现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生产。进一步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销售含国家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治理“三超一改”为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超范围、超药量、超定员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礼花弹治理专项行动,建立礼花弹流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
6.建筑施工。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等环节的安全审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及时淘汰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防护设备、用品的监督检查,对安全标识和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准使用。以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和建筑机械设备等关键部位为整治重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和预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专项行动,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确保施工项目安全措施费用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力度,做好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监理单位对专项方案的审查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制度,确保专项方案的有效落实。
7.民爆器材。推动企业转变生产经营模式,鼓励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向爆破作业领域延伸,为用户直接提供爆破服务,减少中间环节及安全隐患,实现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经营。规范爆破作业流程,强化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硬件保管设施的落实,推行“一箱、两锁、三人”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爆破作业现场监管力度。建立全市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实现民爆产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的信息监控和跟踪管理,及时治理隐患,杜绝监管盲区。
8.冶金。对钢水、铁水等熔融金属吊运作业、动火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违规作业。加大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工作,坚决淘汰规模小、工艺差、设施设备陈旧、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9.其他行业。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政府主导,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全面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强化码头、运输船舶的管理,加快改造老旧渡船,改善水上交通安全基础条件。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施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气瓶)、电梯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运用电子标签等手段提高对压力容器(气瓶)等移动式特种设备的电子监管水平,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
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完善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煤矿、化工等高危及重要用户整治用电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和水电站大坝安全定点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化电力建设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建设施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全面开展对投入运行20年以上水电站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水电站大坝,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监管工作。
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强化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源头管理,促进拖拉机上牌率、年检(审)率、驾驶员持证率全面提高。采取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和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等安全技术新措施,改善和提高拖拉机及机组的制动、夜间被动安全防护和灯光照明等性能。加强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制定事故处理预案,提高事故处理水平。
确保城区内燃气管线安全。建立完善城区燃气管网可靠性分析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对可能影响埋地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实施科学规划和严格审批,对损坏燃气设施的行为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二)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严格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申报制度,对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须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须设置警示标识。对职业危害严重和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企业,须在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职业病高发、频发和职业危害严重、影响面较大的作业场所安装职业危害因素在线检测报警装置并与安监部门监控平台进行联网,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控力度,减少对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威胁。
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工程防护装置,加强个体防护,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在全市高危行业推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实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企业工作期间出现职业病的患者,企业须承担康复治疗责任。
(三)提高监管队伍执法能力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区)设立安全监管执法机构,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和安全监管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等制度,依托相关专业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业务实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队伍专业素质。
大力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交通工具、调查取证工具、现场检测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等装备,切实改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
加强市县两级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执法标准、执法案例、执法档案等各类数据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度,实现信息高效利用。
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建立企业事故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和制度,开展企业风险等级评估,探索建立分级监管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实现安全监管模式从传统被动反应型向现代主动应对型转变。建立隐患排查动态跟踪机制,推行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安全隐患档案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由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原因进行物证分析和鉴定的事故调查司法鉴定辅助机制。
(四)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着力构建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培训、物质储备、科技装备、救援队伍、专家咨询等六大支撑体系,全面形成“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协调有序、救援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扩大和提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范围和能力,充分发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主力军的作用。所有未单独或联合建立专业矿山救护队的矿山企业应设立兼职矿山救护队,并与就近的三级以上资质的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不断拓展青年志愿者队伍,确保到“十二五”期末,每万人中应急志愿者达到50名以上。建立市、区县、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切实加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对重大危险源、井工开采矿井、职业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进行实时监测。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应有的应急救援装备。不断完善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企业员工的应急状态适应性培训和演练。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评估分析,逐步建立灾难评估评价制度,为提高事故救援能力和减少灾害损失提供科学依据。
(五)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安全准入许可,把符合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条件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力争从源头上杜绝企业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加强标准化管理人员培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对企业的安全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情况、隐患及整治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情况等,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处罚联动响应机制,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和严厉制裁。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最新法律法规,逐步提高低限标准,实施严格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加大工亡事故一次性赔偿的执行力度,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及时发放。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申报与公开制度。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中小学教材等多种媒介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采取咨询热线、公益广告、专题报道、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示范岗、安全论坛等多种活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全面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强化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管和规范,鼓励大企业自办培训机构。加强培训师资力量,创建“双师型”培训队伍,促进工程师向教师、培训师转化提升。加快转变培训考核方式,加大对不同企业不同岗位资格考试的考评机制研究,建立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人员的岗位能力测试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分级实施和分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举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
五、重点工程
(一)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重点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进行矿井通风和瓦斯抽采利用系统更新改造。实施煤矿开采、供电、井下运输、排水、提升等系统安全技术和防灭火工程技术改造。开展煤矿水文地质和老空区普查,实施矿井水害治理,推进煤矿机械化。在井工开采矿山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
(二)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组织对“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进行达标验收。重点打造和规范建设市政府确立的荣县政府、沿滩区仙市镇、富顺县后街社区、市消防支队贡井区消防大队、汇东公安分局丹桂派出所、大安区公安分局牛佛派出所、自贡市千盛百货公司、汇东大酒店等8个“防火墙”工程。
(三)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
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不断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增设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各区县每年应增设6000米道路安全防护栏。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引导校车和7座以上的汽车安装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车辆安全行驶状态的实时监管。
(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切实加大对安全监督执法技术装备的投入,配齐安全监管装备,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实现安全监管科学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人员构成情况,分类办好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重点加强新法律法规、新知识、新技术和现场检查执法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着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从防范性执法向服务性执法、从粗放型执法向精细化执法、从单独执法向合力执法转变,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重大事故隐患综合排查治理工程
加大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和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矿山采空区、露天矿山边坡区和尾矿库的隐患排查力度。加快城市规划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定期、专项、重点监督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综合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公示和挂牌整治。
(六)安全社区建设工程
将安全社区(含新农村建设集中居住区)建设与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区治安、公共卫生等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结合,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全员参与机制、社区应急联动机制和安全保障体系。借鉴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经验,探索安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针对城市、农村和工业园区(集中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分别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安全社区建设方案。积极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建成10个省级安全社区。
(七)安全生产文化素质建设工程
整合安全培训资源,建立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强化培训机构教员的培训和考核。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建立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编制好辖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把安全生产的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加强县、乡两级政府安全责任落实。协调好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对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予以支持,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和经费给予保障。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鼓励企业通过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险种化解风险成本。
(三)加强政策引导
支持企业进行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项目的鼓励和政策激励。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有偿还能力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四)严格目标考核
各级政府要制定规划实施的考核制度和考核评估办法,将规划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重特大及以上事故的考核权重。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和连续两年出现重特大及以上事故的区县和部门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加大依法治安力度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规范、制度,不断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和执法工作,全面建立“办案、审案、定案”三分离的案件查处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合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案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问责、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六)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全面开通“12350”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信箱,建立安全生产门户网站,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多渠道接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建立举报限期办结案制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奖励机制。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