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文号:阿行署发〔2015〕14号
颁布日期:2015-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行署发〔2015〕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

《阿勒泰地区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0月30日

阿勒泰地区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地(州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4〕8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监督检测,充实基层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和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阿勒泰地区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各族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将地区、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责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对本地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地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党委管理,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

(二)整合监管工作力量。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整合情况,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将地、县(市)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全部机构、编制及人员,整体划入新组建的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地、县两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有关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有关经费,划入新组建的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数量由本级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需编制由地、县(市)调剂解决,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得到加强。注重加强监管执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工作力量,人员编制向基层倾斜,新增执法人员90%以上充实到基层一线。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持续改善监管执法条件,健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地区、县(市)财政预算,并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三、机构设置

(一)关于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1.重新组建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行署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地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根据职责需要,设置内设机构,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2.组建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景区分局。在喀纳斯景区设立分局,名称统一规范为“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喀纳斯景区分局”,属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

3.组建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和人员力量的基础上,组建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并加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由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级别为正科级。新组建的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主要负责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办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案件,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地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业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违法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受理、登记群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以及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维持不变。负责全地区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食品药品检验,承担上级食品药品检验所下达的计划抽验、监督抽验、强制性抽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确保检验检测能力在资源整合中得到充实和加强。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阿勒泰市、福海县、北屯镇食品药品相关检验任务。

5.建立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所。组建阿勒泰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富蕴分所和布尔津分所。富蕴分所负责富蕴县、青河县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检验,承担上级食品药品检验所下达的计划抽验、监督抽验、强制性抽验任务。布尔津分所负责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检验,承担上级食品药品检验所下达的计划抽验、监督抽验、强制性抽验任务,所需编制由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内部调剂解决。

6.继续保留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级别为正科级,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地区食品、特殊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管理、审核、上报,指导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业务范围内不良反应监测教育培训,提供专业咨询;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鼓励探索执法与检验检测队伍综合设置的体制改革。对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三家部门的执法队伍及检验检测队伍实行集中设置,整合资源,设备、资质、专业人员共享,提高执法与检验检测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

(二)关于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1.重新组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本辖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内设机构设置应坚持精简高效、责权一致原则。

2.组建县(市)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和人员力量的基础上,组建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并加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由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使用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所需增加编制由各县(市)编办调剂解决,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都得到加强。新组建的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主要负责查处本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办理食品药品案件,受理、登记群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等。

3.组建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派出机构。名称规范为“××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会同区域内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每个监督管理站核定编制2—5人,所需编制由各县(市)编制调剂解决,会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食品药品监管、科普宣传、安全警示发布等职责。在行政村(社区)要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社区)确定1名协管员,由村(社区)干部兼任。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县(市)国营农牧场参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地区福海工业园区、富蕴工业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由所在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承担。吉木乃口岸、塔克什肯口岸、红山嘴口岸、可可托海5A级景区可由所在县、乡(镇)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

四、落实监管责任

(一)各级政府要负总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经费保障,实现社会共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等及时划转到位,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二)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农业、林业、畜牧、水产部门要落实农产品(含食用种植产品、食用林果产品、畜禽类产品、生鲜乳、水产品,下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收购环节、储藏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协调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完善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措施。

(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联运机制。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住建部门要做好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要充分发挥市场机构、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组织保障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各方面对体制改革的期待高,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务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进度,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县(市)要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责任。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部门协调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改革到位。

(二)严肃纪律,增强合力。改革过度期间,冻结与食品药品监管有关的部门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干部任免及财务和资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编制、人事、财经纪律,改革完成之前,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和药品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各级政府要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服从改革,相互支持配合。上级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预下级改革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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