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4〕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促进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行署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7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3〕93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地区红十字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地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红十字事业是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红十字会是当今世界历史最悠久、范围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的人道救助组织,在保护生命和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地区各级红十字会在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和对外民间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成为推动地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地区对外交往、对内沟通协调的重要渠道。

(二)发展红十字事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当前,地区正处于转型发展、科学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人民群众人道需求日益增多,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亟需健全完善。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致力于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改善易受损害群体境况,在协助各级政府做好人道领域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帮助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

(一)加快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红十字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立红十字会应急救援体系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是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应急响应建设体系,帮助红十字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使其更加高效快速。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红十字备灾救灾物资库建设列入防灾减灾规划统筹考虑,住建、国土、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支持红十字会兴办医疗、养老等与其宗旨相符合社会公益事业,并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尽快形成辐射全地区的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大力支持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资金、装备、人员等方面给予倾斜,形成全地区应急指挥统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利的应急救援体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执行救援任务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依法优先通行,并按有关规定免收相关费用。

(二)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群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职能,编制部门应根据红十字会工作发展需要,设置地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开展公益性就业岗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各族群众中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地区财政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培训所需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给予专项经费保障。相关部门要支持红十字会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公共安全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电力、建筑、矿山、旅游等高危行业开展岗前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将高危行业的应急救护培训纳入行业培训资格认证目录,并逐步实现持证上岗,依据相关规定核定收费标准。每年由安监部门牵头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大病救助工作,致力关爱生命健康。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和表彰奖励,尽快落实中华骨髓库阿勒泰地区分库的建设并提高有效库容移植成功率、利用率及大病救助率。近两年来地区内的人体器官的供需矛盾异常突出,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已严重影响到地、县两级红十字会的正常工作,大力推动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及大病救助工作,建立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和大病救助基金工作机构已迫在眉睫,地、县两级财政每年要拨付部分专项资金,红十字会向社会募捐部分善款建立救助基金,为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各县(市)及相关部门要支持红十字会设置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大病救助基金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四)发展独特优势,促进地区内外交流与合作。支持红十字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外交流并给予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要把红十字事业纳入对口援疆工作总体规划,促进和扩大地区内外的合作交流领域,发挥红十字会在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特殊作用。

三、切实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3〕93号)文件要求,地区红十字会增加事业发展部、赈济救护部2个内设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编制部门要给与大力支持。相关部门要支持红十字会在乡村、街道、社区、学校等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文明校园建设中的作用。要支持红十字会加强会员体系建设和服务,强化会费收缴管理,保障会员权利。加强对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支持和规范管理力度。

(二)完善红十字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相关规定,进一步依法加强组织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监督决策体系的建设,健全和完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重大项目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执行委员会的执行力度。将热爱红十字会事业、综合素质好、懂法律、懂经济和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红十字会领导班子中。下级红十字会专职(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提名要征求上级红十字会的意见,组织人事部门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关心红十字会干部的成长和进步,加大对红十字会干部的教育和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任用的工作力度。支持红十字会按照相关规定招募项目管理和特殊专业人才。

四、不断完善和健全红十字工作运行机制

(一)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组织。公开透明是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度的制度保证,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要将红十字会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信息发展专项规划,保障红十字会信息化建设经费,提升红十字会的科学管理和信息公开水平。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捐赠物资的分配使用等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馈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切。

(二)建立健全综合性监督体系。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和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上级红十字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红十字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财务审计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审计部门要依法对红十字会经费以及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并接受社会和捐赠人的监督。

五、努力推进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

(一)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和支持。要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的组织领导,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分管联系领导要及时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汇报,研究事关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矛盾。把各级红十字会组织主要领导纳入政府协调机构,参加重要会议,便于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建设中的作用。依法保障红十字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认真全面履行人道主义救助职责。

(二)加大对红十字会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大力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将红十字会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事业经费和人体器官捐献、大病人道主义救助经费等专项投入。对红十字会通过购买适量公益性岗位、招聘项目工作人员、招募志愿者等多种形式补充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经费补贴。

(三)优化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的社会环境。各县(市)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3〕93号)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办会、依法履职、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保障就业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与红十字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委托红十字会组织实施。支持红十字会依法设置独立的捐赠账户,并依法开展捐赠、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红十字会在使用捐赠款物开展人道救助工作中产生的实际成本,可以从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并向社会公开,捐赠资金不得用于在编人员的福利及机构的经费支出。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按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各级红十字会要将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资金分类管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红十字运动知识的普及和人道救助活动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无偿安排一定时段和版面播放、刊载红十字法律法规、宣传人道主义救助活动等公益广告,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红十字事业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提高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事业的认同感,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形成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合力。红十字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深度认同、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红十字会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发挥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协调,争取理解与支持。红十字会理事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为红十字会履职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社会各界要积极支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共同营造慈善光荣、奉献可敬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阿勒泰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开创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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