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昌州政办发[201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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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1]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1年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州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创新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努力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自治州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不断开创依法行政新局面。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国务院《纲要》明确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目前,时间已经过半,各项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艰巨。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坚定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不动摇,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上来,着眼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决克服松懈、畏难情绪,坚持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真正把政府的工作统一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统筹协调力度。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和全局性的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工作准则,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力度,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工作有规划、年度有计划、任务有分解、责任有落实。要切实把对依法行政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把是否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是否专门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否加大综合组织协调力度作为考核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
(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各县市、各部门要通过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局务会议学法或日常政治学习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与问题的能力,做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依照法定职权行使权力。继续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议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创新学法方式,制定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学习新法或与会议审定、讨论的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继续完善落实全体会议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加大政府组成人员学法力度,结合工作需要和新法学习要求确定讲座内容,领导干部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2次的集中专题法制讲座学习。
三、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四)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决策程序建设。各县市、各部门要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作出决策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制度,对法定听证事项进行梳理确认公布,强化听证程序建设,严格听证告知程序和期限,充分发挥听证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各县市、各部门年内必须组织不少于2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重大决策事项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五)积极推进自治州立法工作。按照自治州2008-2012年立法规划,认真落实2011年立法项目。州建设局、旅游局等立法项目起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立法责任制,成立起草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责任人员,落实工作保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经费“五落实”。州法制办要加强立法项目草案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加强起草调研、修改审议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沟通,保质保量完成立法项目草案。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立法工作,对涉及到本地、本部门的事项,及时沟通协调,积极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推进自治州立法工作。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办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制度的落实力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备案工作时效性和规范性的监督力度,实行备案情况半年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经审查备案且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一步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畅通举报违法规范性文件的渠道,积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县市、各部门要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力度,通过签定行政执法责任状等形式,分解执法职权,强化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百分制评议考核,对行政执法人员落实责任情况实行半年评议、年终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因执法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依法问责。
(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强化程序意识,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主要执法行为的运行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要敢于碰硬,违法必究,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要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进“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许可管理方式,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五、加强行政复议,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强化行政监督
(九)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强化《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积极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难点、本地区本部门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依法引导人民群众在行政复议的渠道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努力做到“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落实一般案件两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不少于三人办理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坚持重程序、重实体、重监督,积极探索公开审理方式,对复杂疑难案件,尤其是涉及群体利益的案件,要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十)健全完善政府及部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代表本级政府、本部门行使内部层级监督的职能,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州政府法制办要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综合目标考核和行政执法专项评议考核工作,将依法行政综合目标考核与行政执法专项评议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考核重点,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手段,强化考核力度,切实通过监督考核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促进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制度,切实将文书评查作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力抓手,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以及行政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审查。不断完善文书评查标准,细化评查内容,突出对执法程序、实体的评查。注重文书评查实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整改,及时以文书评查意见及建议书等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促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十一)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测查制度,狠抓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今年,全州统一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把“准入关”。要加强换证上岗前的培训测查,州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科目培训测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实施,州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科目的培训测查,并于10月底前将培训测查情况向州政府法制办报备,确保全州行政执法人员于明年元月一日起持新证上岗执法。未经培训测查的不能换发新证,未领取新证、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加大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和信息交流力度。各县市、各部门要不断创新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形式,坚持以国务院《意见》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推动依法行政学习宣传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展示依法行政工作成果,努力营造尊崇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加大依法行政工作信息交流力度,健全全州法制信息网络,完善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制度,每月报送信息各县市不少于10篇,各部门不少于5篇。实行报送依法行政信息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
七、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十三)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少、力量薄弱等“老大难”问题。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作用,支持法制机构开展工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当好各级行政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切实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熟、作风过硬。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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