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转发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喀署办发[2010] 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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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好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严格耕地保护,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有效遏制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努力构建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喀什地区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督促各县(市)政府履行国土资源监管职责。
(三)工作原则。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为工作依据,坚持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的原则。以各县(市)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为基础,重点清查违法批地、违法占地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摸清情况、区别对待,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二、检查范围、职责分工和方法步骤
(四)检查范围。全区所有的县(市)行政管辖区域。
(五)职责分工。地区行署统一领导和部署,地区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地委、行署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各县(市)负责管辖区域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具体工作。
地区成立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国土资源局。
2、各县(市)政府主管领导挂帅,成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成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3、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监测图斑合法性的判定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涉嫌违规违纪的,经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共同做好问责工作;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查处。
4、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监测图斑的判读、核对、甄别工作,对疑似违法图斑,由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进行实地核查。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与国土资源局联合,共同完成好各阶段工作任务。对移交的涉嫌违规违法用地图斑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整改意见,经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核准后,报各县(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实施,同时报上一级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六)方法步骤。采取统一部署、全面展开、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25日)。制定下发总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发放监测数据及影像资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2、自查自纠阶段(3月26日-5月25日)。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认真开展监测图斑核查工作,进一步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认真填写统计表格,逐级汇总有关数据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纠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要对发现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3、督查整改阶段(5月26日-6月25日)。各县(市)对所辖区域进行整改查处,并在6月25日前填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地区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确定重点督查县市,对检查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各地工作的实际效果,并针对各地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原则性地整改意见。对整改查处不到位,存在瞒报、漏报情况的县(市)进行挂牌督办,对违规违法问题比较多的县(市)进行约谈。
4、总结验收阶段(6月25日-8月20日)。各县(市)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数据,重点总结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地区对各县(市)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5、问责实施阶段(8月21日-9月15日)。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地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提出问责建议,经领导小组审议后,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七)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下发我区监测图斑1127块,面积42911.1亩,是第一次对喀什地区所有县(市)行政区域实施卫片全覆盖,也是根据检查结果,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八)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县(市)要按照国土资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到工作方案和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加这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深入实际,真正做到把情况摸清,把数据填实,把问题处理到位,绝不走过场。上报的各类数据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对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强化培训,加强指导。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喀什地区大多数县(市)来说是第一次,地区将对各县(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掌握相关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加强对各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坚持从严要求、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经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及时研究提出问责建议。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依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的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曝光,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按照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行信息周报制度,从3月25日起,各县(市)要在每周三12时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喀什地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热甫卡提·努热合曼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周世伟行署副秘书长
巩耀南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苏向东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陶辉军地区人事局局长
蒲新凤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庄严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高山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郭建才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郑旭光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沈波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支
队党组书记
尼亚孜·卡吾力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高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蒲新凤、沈波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地区国土资源局和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并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
喀什地区督查验收县市名单及监测图斑情况
序号县(市)监测图斑监测图斑面积单位:个、亩
1喀什市994266.4
2疏附县491382.4
3疏勒县1514610.7
4伽师县42855.4
5岳普湖县101332.3
6英吉沙县1539184.3
7莎车县3066627.4
8泽普县1163829.8
9叶城县1424123.1
10麦盖提县283299.8
11巴楚县253179.7
12塔什库尔干县6256.3
合计112742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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