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克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克政发〔2015〕26号
颁布日期:2015-06-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克政发〔2015〕26号

关于印发《2015年克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现将《2015年克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23日

2015年克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根据今年州委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年工作部署,为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现结合克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将2015年度克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如下:

一、州委副书记、州长帕尔哈提·吐尔地

责任范围:对克州人民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克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定期分析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指导督促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定期听取履责情况汇报,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3、严肃行政纪律,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州委改进工作作风十条规定等党纪党规。支持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开展执法执纪,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克州人民政府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融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5、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深入推进政务、财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

6、推进依法行政,倡廉治奢,推动政风转变,保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对执行不力、各行其是的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协助落实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审计局

协助单位责任人:侯全义、刘曙伟、卢兴伟、周淑霞、赵永忠

二、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许咸宜

责任范围:协助州长抓好克州人民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克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对政府机关、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审计、统计、税务、外事侨务、公共资源交易、驻外机构、公安、司法等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协助州长抓好州政府组成部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州长抓好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税体制、投资体制等各项制度改革,抓好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加大对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强化政府行政效能建设;深入整治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规定。

3、抓好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调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4、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监管,加强城市诚信体系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廉政教育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督促分管单位(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把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告,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协助落实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外事侨务办、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协助单位责任人:高琪、侯全义、韩兆灵、刘曙伟、李建斌、袁文生、卢兴伟、赵永忠、刘开臣、牛新成、黄耀辉、徐清

三、州委常委、副州长王万魁

责任范围:对华能集团援疆、水能资源开发以及援疆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确保各项援疆任务圆满完成。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阳光援疆、廉洁援建。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各项工作运行,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援疆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抓好作风建设。

3、做好2015年水能资源开发及援疆项目规划、用地、环评、立项、招投标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高效、安全;进一步明确援疆项目实施时间,分解项目任务与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

协助落实单位:阿合奇县、州水利局

协助单位责任人:努尔夏提·铁来西、韩西明

四、副州长海布努尔·玉山

责任范围:对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教育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四好”老师队伍,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加强教育管理,预防和纠正教育收费中的不正之风,防止以权谋私及其他腐败问题的发生。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健全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

3、预防和纠正计划生育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防止以权谋私及其它腐败问题的发生。

4、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廉政教育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督促分管单位(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把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告,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协助落实单位: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局、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协助单位责任人:贾成礼、买买提依明·杜瓦那、吐尔洪·塔什

五、副州长塔依尔·吾守尔

责任范围:对民族宗教、信访、商务(招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口岸管理、邮政等部门(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实现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2、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畅通信访举报通道,加大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和源头化解矛盾力度。

3、完善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督促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行为。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5、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廉政教育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督促分管单位(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把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告,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协助落实单位:州民宗委、州信访局、州商务(招商)局、州交通局、州安监局、州吐尔尕特口岸管委会、州伊尔克什坦口岸管委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邮政管理局

协助单位责任人:地力夏提·哈力克、阿不拉江·艾力木、苏力唐·塔依尔、贺伟平、迪里夏提·吾甫尔、李庆海、聂宁、解海龙、刘平安、肖立

六、副州长齐国庆

责任范围:对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地震、金融、保险、通信等部门(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加大对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地震、金融、保险、通信等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州委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检查各类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廉政教育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督促分管单位(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把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告,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协助落实单位:州经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环保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州地震局

协助单位责任人:袁文生、阿力同巴依·艾买提、张尚雄、袁明贵、陈广礼、黄铁军

七、副州长金平钰

责任范围:对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旅游、科学技术、民政、农牧业、扶贫、水利、粮食、供销、农机、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电子政务等部门(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协助有关领导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工作,严格把关,严防新闻和文化出版等单位出现违反政治纪律行为;预防和纠正卫生、医疗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防止以权谋私及其它腐败问题的发生;抓好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好保障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3、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抓好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抓好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在扶贫工作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滞留闲置、公款消费等问题的发生。

5、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廉政教育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督促分管单位(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把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告,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协助落实单位: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州旅游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农机局、州扶贫办、州供销社、州安居富民办公室

协助单位责任人:吾曲孔·买买提肉孜、陆书云、阿斯卡尔·江额巴依、田江、阿塔吾拉·依不拉音、艾尼瓦尔·艾山、张平、蒙永刚、高欣、阿不力江·依马木、丁京强、唐东、鄂立、肖开提·阿卜力米提

八、副州长郭新宇

责任范围:对江西省对口援疆工作及援疆干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确保各项援疆任务圆满完成。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阳光援建、廉洁援建。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各项工作运行,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援疆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抓好作风建设。

协助落实单位:阿克陶县、州援疆办

协助单位责任人:吾肉孜阿力·哈西哈尔巴依、李建斌

九、副州长崔浩

责任范围:对江苏省对口援疆工作及援疆干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确保各项援疆任务圆满完成。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阳光援建、廉洁援建。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各项工作运行,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援疆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抓好作风建设。

协助落实单位: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合奇县、州援疆办

协助单位责任人:阿巴白克力·买买提明、司亚尔·哈兰、努尔夏提·铁来西、李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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