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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山州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文山州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秀兰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马志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马忠俊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李付珠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良勇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开贵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陆维智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州预防腐败局局长
陈凌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编办主任
郭旭初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张春林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永正州委编办副主任
协调小组不单设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由州委编办承担。
工作职责:协调解决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事项,督促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研究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重大问题,决定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
协调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构,不属于新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自行撤销。
协调小组成员如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由各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动接替,并报州委编办备案。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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