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文号:镇政发〔2006〕70号
颁布日期:2006-06-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工作的实施意见

镇政发〔2006〕7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突出矛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投入,努力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实施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的推进和指导,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的重要性

农村新五件实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启动新一轮五件实事,对于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兴办新五件实事,从农村最紧迫、农民最需要的事情做起,解决上学贵、看病难、出行难、环境差和文化生活贫乏问题,件件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得益受惠的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工程,是促进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特别是在“多予”上下功夫,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兴办新五件实事,体现了抓重点、抓难点、抓基础的工作要求,可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其他各方面工作的开展。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带着强烈的责任感,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素质和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为中心,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多元化筹集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实施进度,力争到2008年完成主要任务,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

(二)目标任务。

第一,农村道路通达工程。按照新编制的镇村布局规划,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行路桥同步建设改造,通过5年努力,力争完成规划集中居住点道路建设,完善农村路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村通”,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十一五”期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659公里,其中2006年建设259公里。

第二,农村教育培训工程。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从2006年秋季起,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职教中心建设,实施职教助学培训工程和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工程。二是农民培训方面。围绕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十一五”期间,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15万人,每年3万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每年6万人;农民创业培训2万人,每年4000人。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农业从业人员基本轮训一遍。

第三,农民健康工程。到2010年,镇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到100%,农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达到100%,建成42个标准化、规范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乡镇卫生机构管理人员126名、技术骨干490名、全科卫生技术人员4100名,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各辖市、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95%。2006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提高到95%,人均筹资水平达到60元,落实妇女儿童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人均不低于6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0%的镇村卫生机构完成基本设备装备任务,培训镇卫生机构管理干部42名、骨干人员230名、卫生技术人员1000名,建制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的要求,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开展农村改厕,规划建设各种类型的农村居住示范点,进行村庄环境整治试点。一是农村河道疏浚方面,“十一五”期间,疏浚县乡河道2380万立方米,其中2006年620万立方米,2007―2010年每年440万立方米;疏浚村庄河塘2354万立方米,其中2006年520立方米,2007―2010年每年458.5万立方米。二是清洁能源方面,2006―2008年,新建农村户用沼气3200户,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26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处。其中,2006年新建户用沼气池1000户,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8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处。三是改厕方面,到2010年,全市农村共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33万户,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06年7.25万户。四是村庄环境整治试点方面,2006年开始实施20个省级、30个市级试点村庄环境整治。

第五,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用三年时间解决全市农村镇文化站8个无房、22个面积不达标文化站建设的问题,使全市各镇文化站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加强农村“送科普、送电影、送戏”工作,努力解决农民看书、看电影、看戏难的问题。实施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到2010年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村村通,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14万户,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70%以上。

三、精心组织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

1.明确工作责任。农村新五件实事实施主体是各辖市、区政府,各级政府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考核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农村新五件实事的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兼任各项实事办公室主任,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农村新五件实事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辖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计划,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加强部门合作。农村新五件实事涉及到众多方面,各级发展改革、??管、环保、劳动保障、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协调配合,加强指导服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新五件实事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形成全社会为“三农”多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工程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制度,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学校、医院、文化站建设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按照工程技术标准组织施工,进行竣工验收,控制投资概算,确保建设工期,提高工程质量,使实事工程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群众评说。对于农村合作医疗,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合理确定基金支付范围、标准和额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新五件实事的进展情况,各辖市、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市政府每年将组织检查考核,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2.坚持规划先行。各辖市、区要按照市里提出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农村新五件实事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要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民生活需要,与编制实施镇村布局规划相协调,与水利建设、环境整治相结合,与区域公路网相衔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在工程建设中,要合理确定建设标准,节省投资,节约土地资源,防止浪费和重复建设。农村新五件实事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结合起来,按照合理布局、适度集聚、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抓紧编制完善镇村布局规划,尽快实现农村建设规划全覆盖,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将新建、翻建住房建到规划居住点上。要按照制定的规划,有序地推进农村新五件实事各项工程的建设。

3.筹措建设资金。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特别是要调整财政资金的投向,加大农村新五件实事的投入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农村新五件实事投资计划,及时安排和调度资金,保证新五件实事工程建设资金需要,真正使财政投入向“三农”倾斜,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覆盖,社会事业发展向农村转移。各辖市、区政府既是农村新五件实事的实施主体,也是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的责任主体,必须坚持自主投入,千方百计多方筹集资金,在争取各项省级专项资金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投资业主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的建设,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各方面共同投资兴办新五件实事的合力,进一步扩大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机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设施建设投资投劳,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各辖市、区既是农村新五件实事实施的主体,也是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的责任者,必须千方百计,多方筹集资金,在争取各项专项资金的同时,坚持自主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需求。2006年,市财政将在设立的市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拿出500万元,专项用于市级配套,对各项工程实施以奖代补,直接补贴至实施的项目。根据财力状况,今后补助资金将逐年有所增长。对于新五件实事建设资金,建立专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专项审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强化落实政策。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管理运作,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借机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绝不能加重农民负担。严肃政治纪律,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正确处理农民自力更生与国家政策扶持的关系,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和组织农民依靠辛勤劳动、艰苦奋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好家园。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开展新农村建设,使农村新五件实事建设真正成为农民的共同愿望,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附件: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各项工程实施方案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我国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农村道路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市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调整完善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根据全市城乡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村庄建设规划方案,随着全市具体居民点规划的确定,进一步调整充实并完善全市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到2010年确保镇与镇、镇与村、村与村与就近等级公路的连接和沟通,做到规划居民点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村村通”。

二、制订农村公路建设总体目标任务

1.2006年建设目标任务

根据全市“十一五”村庄示范点建设的总体要求和2006年村庄示范点建设计划,全市计划投资1.2亿元,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59公里,其中:县到乡公路42.6公里,乡到乡公路73.4公里,乡到行政村公路143公里。重点对规划建设的村庄示范点且已纳入259公里年度计划的,同步建设农村公路;对规划示范点中尚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尽可能调整走向,确实难以调整的,将适时追加计划,做好农村公路与居民点的连接,确保建成的示范点通达等级公路。

2.2007~2010年建设目标

全市计划投资约1.5亿元,预计建设农村公路400公里。在2006年全市村庄示范点和农村公路工程的基础上,对“十一五”后四年确定的村庄示范点,第一是结合全市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实施农村公路工程;第二是在规划、计划外的,适时调整规划,增加建设计划;第三是做好年度村庄示范点通农村公路的建设工作,确保年度建成的村庄示范点连接等级公路。

三、确立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标准

1.对列入省级村庄示范点建设的农村公路,按照省确立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建设。

2.对省级以下村庄示范点建设的农村公路,按照不低于第一轮农村公路建设的标准,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道路两侧路肩宽度各不小于0.8米、水泥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厘米,道路等级达四级标准。对适宜路段同步实施绿化工程。在通达深度上,配套农村公路直接通达居民点的村口处,做到方便村民出行和农副产品的外运。

四、明确责任主体和资金筹措计划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因此,市交通部门负责统一规划、检查监督、技术指导,各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对省级村庄示范点的农村公路建设,省已基本明确补助标准,不足部分由各辖市、区筹集,市不再给予补助。

对省级以下村庄示范点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从市财政设立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按比例核算农村公路补助标准,不足部分由各辖市、区自筹解决。

各辖市、区应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建设责任,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确保配套建设资金按照足额到位。同时,探索社会共建、市场化建设等多渠道筹资的新路子,利用冠名权、沿线或受益单位赞助、道路两侧土地开发等手段,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严禁直接或变相地向农民集资,禁止增加农民负担。

五、农村公路建设的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制。农村公路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地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农村公路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同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实实在在实事工程,要使这一实事工程真正做成民心工程,质量建设是关键。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新办法、新举措,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责任,使农村公路建设的各个环节、程序和规定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达标规范标准。

3.制订办法,提高管养和服务水平。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即将出台的农村公路管养办法,制订出台符合镇江实际的农村公路管养办法,建立机构精干、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体制,落实稳定可靠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培育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4.建立制度,打造“阳光工程”。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制度建设,健全监督网络,继续推行纪检督查制,做到监察、审计、质监三位一体。确保工程质量优良、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确保不损害农村利益,真正建设成人民满意工程。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和

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实施以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教育培训工程,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公平的战略举措,是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教育富民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大力推进我市农村教育发展,根据《江苏省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

2.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工程:2006年继续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2006年免除城乡“低保”家庭义务教育在校生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学生体检费等6项费用。2010年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及课本费等。

3.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完成“六有”(学校有整洁的校园环境,有冷热水供应,有安全的住宿条件,一人有一张床,有卫生安全的食堂,有水冲式厕所。)和“校校通”工程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用一年半时间创建省级“合格学校”(即添置理化生实验设备、体育、艺术教育器材、图书资料等),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鼓励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4.各辖市、区“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按《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2006年起各辖市、区职教中心按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标准进行建设。今年镇江机电高职校、丹阳市职教中心校建成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2007年扬中市职教中心校、句容市职教中心校建成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2008年丹徒区职教中心校、镇江旅游学校建成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进一步增强和凸显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的示范、辐射和导向作用,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成为当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

5.职教助学培训工程:2006年起每年资助本市农村贫困地区1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省定标准),每生连续资助三年,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努力实现资助一个困难学生,帮助一个家庭脱贫。

6.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05年丹阳职教中心和扬中职教中心的数控专业、丹徒区职教中心的电子应用技术专业已确定为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06年镇江机电高职的数控专业已确定为国家级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句容职教中心也将建设1个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紧缺技能型人才。

二、主要工作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2006年秋学期启动,全年享受减免学生数为16万人,应免金额近4千万元。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制定《镇江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由市政府下发,确保2006年秋学期实施到位。市、辖市区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免收学杂费所需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2.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全年享受“两免一补”学生数约1.5万人次,应免补金额近500万元。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制度,2006年秋季新学期实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一免一补”(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交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住宿生给予生活补助)。2006年免除城乡“低保”家庭义务教育在校生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学生体检费等6项费用。全年应享受减免“低保”家庭1500户,应免金额约100余万元。建立新学年资助学生档案。

3.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全面完成“六有”、“校校通”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创建省级合格学校。制定农村中小学理化生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卫艺教学器材的配备标准。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初中理化生实验设备等实际配备情况。制定农村初中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组织仪器设备和图书的招标采购工作,做好仪器设备安装和图书配送工作。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监督验收。

4.加强市及辖市区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根据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现有职教中心的基础上,按省定标准市定目标加快建设,市、辖市区财政要按照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配套要求,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5.职业教育助学金(不含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取的助学金款项)。教育局会同财政局根据2006年本市初三学生人数测算下达市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人数控制指标。原则上市及各辖市各承担500人。资助对象凭国家、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领取职教助学证,报到时凭证免交学费。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凭各校回收的职教助学证拨付经费。并对辖市的资助工作进行督查。

6.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国家级、省级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下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专项资金,按照1:1做好地方资金的配套。市本级负责市属职业学校实训基地资金配套,辖市区财政负责辖市范围内的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的配套。

三、保障措施

1.加大投入,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经费保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免收学杂费后形成的公用经费缺口由财政全额安排。各辖市财政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以县为主”的原则,将本级应承担的“两免一补”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部门预算。各地要加大对职教中心建设的投入,落实政策,重点支持新创建的实训基地建设。

2.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近几年,省教育厅、财政厅先后制定了《江苏省职业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暂行管理办法》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不断规范经费的使用管理。近期还将陆续制定下发《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济薄弱地区县职教中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省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以及项目的申请、建设、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市也将制定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项目的规划与论证,切实做好专项补助项目的遴选工作,努力做到成熟一个扶持一个,扶持一个建成一个。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资助经费的重要依据,以调动项目实施单位的积极性,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市将筹措一定的经费,用于奖励实施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先进辖市和单位。

3.强化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建立公示制度,在审核确定职业教育助学金、“两免一补”经费资助对象时,坚持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各项资助经费发放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之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加强对资助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助对象确定、经费投入、学生资助情况等。加强工程和设备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工程和配备仪器设备的质量。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与审计。

4.加强政策宣传。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编印免收学杂费、“两免一补”、职业教育助学金等政策问答,发放至每一所农村中小学,印发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使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是发展农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培育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省农村教育培训工程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动员和利用各种科技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力争达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农业从业人员基本轮训一遍,使全市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创业能力、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明显提升。

具体目标:2006-2010年期间,着重开展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共培训农民47万人。其中:(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每年培训3万人;(2)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每年6万人;(3)农业创业培训2万人,每年4000人。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培训对象:以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劳务输出为目的,以农村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人员、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对象。

培训内容:包括就业前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成建制劳务输出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帮助农村劳动力掌握外出务工的基本常识;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有职业知识、专业知识与技能知识,围绕劳动力市场需求,当前重点开展机械电子、缝纫服装、餐饮服务、电气电焊、建筑安装、餐饮服务、浴室休闲服务、家政服务、社区服务、柳器编织、农机跨区作业人员等培训;成建制输出培训主要是对集中输出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对经培训实现非农就业的,由培训机构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相应补贴,对取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给予鉴定补贴。

资金需求:5年培训15万人,每年培训3万人,补贴标准200元/人。培训经费以辖市区筹集为主,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专项用于各辖市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同时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我市茅山老区涉及乡镇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补贴。

(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培训对象:重点面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对新技术接受能力一般的广大农业从业人员。包括:农村基层干部、青壮年农民、农村妇女、后备农民以及农民企业家等。

培训内容:包括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的农业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民环保和食品安全意识方面的知识;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和适应市场经济能力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经济知识与技能;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分专业、按需求开展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按照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经济发展不同程度,采取形式多样、内容各异的分类培训。

培训途径:采用专题培训班、农技人员与受训农民(基地、村)挂钩结对、送科技下乡、现代多媒体传播、设立基层(乡村)培训课堂等方式,充分发挥农广校、农干校、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成人教育中心、农民夜校、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培训基地的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在实用技术培训中的作用。

资金需求:培训经费以辖市区筹集为主。从2006年起,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对农民培训成本进行补贴。并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制定培训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按照每年培训计划和任务,对市级确定的重点培训班次按照每人30-50元/天进行补贴(市农林、财政部门另行发文)。涉及茅山老区的辖市区,要积极争取省级培训补助资金。

(三)农业创业培训

培训对象:以种养殖专业户、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及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已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意识比较强、能起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

培训内容:围绕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其所从事的生产、加工、流通等项目为重点开展培训。具体包括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和创业技能以及提高农民转岗就业能力的所需知识和技能等内容。

培训途径:针对不同产业的特点,培训时间以达到创业基本要求为依据,一般要求达到60-90学时,分集中授课、生产实践和跟踪指导等三个环节进行。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培训专业证书及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资金需求:培训经费以辖市区筹集为主。省级财政对我市农民创业培训实行的是以奖代补政策,茅山老区涉及的辖市区,要用好政策积极争取省级培训补助资金,按照要求完成培训计划和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so-font-kerning:5.0pt">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积极探索多部门协作的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新路子,统一组织,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实施,将实施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摆在重要位置并纳入考核内容,实行领导负责制。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由市农林局牵头实施。明确市、县的职责分工,市级主要负责做好农民培训项目的管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辖市区负责落实本地区农民培训计划的具体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民科技培训投入体制,解决农民科技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市以上其它各类农业项目中的培训资金将一并纳入实施农民培训工程,以弥补培训资金的不足。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智力投入保障机制。

(三)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实际效果,切实提高农民科技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要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讲究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注重带动性。要善于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远程教育手段,努力扩大农民科技培训的覆盖面。实行培训主体多元化,加强现有农村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把培训重心下移到乡村,做到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市场,建立一批农民培训的示范基地,培训过程市场化,培训任务向社会公开,培训机构通过竞争获得培训任务,向农民提供菜单式培训的课程。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检查与考核制度。要加强对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管理、督促与检查,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把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绩效作为农林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同时,实行社会公开监督制度,使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面建成适应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基本设备齐全,人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农民健康工程到2010年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一)建立规范的农村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农民健康工程配套资金落实率100%。

(二)辖市(区)镇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到100%。

(三)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达到100%。

(四)在建制镇建成42个标准化、规范化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乡村卫生机构培训126名管理人员、490名技术骨干、4100名具有全科医学知识的乡村卫生技术人员。

(五)全市建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或3~5千人口)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0%。

(六)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逐步提高财政扶持力度和筹资水平,实际补偿在现在基础上逐步提高。

(七)以辖市(区)为单位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八)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2006年的工作目标是:

(-us>95%,人均筹资水平达到60元。

(二)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目标》明确的任务和要求,认真落实三大类8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辖市(区)财政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80%。

(三)20%的镇村卫生机构完成基本设备装备任务,达到省定标准化、规范化标准。年内完成42名乡镇卫生机构管理干部、230名骨干人员培训,对1000名乡村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全科知识转岗培训。市财政设立农民健康工程奖励资金,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培训给予补助,对辖区农村公共卫生、建制镇卫生院(中心)设备装备给予适当补助,对其他地区实行以奖代补。

(四)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和建制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95%,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20%。

延伸阅读

白银市国债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和遵义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