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破睢宁”战略的意见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破睢宁”战略的意见
| 颁布单位:江苏省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徐委发〔2008〕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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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破睢宁”战略的意见
徐委发〔2008〕17号
为促进睢宁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脱贫攻坚步伐,推动全市区域均衡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突破睢宁”战略,对睢宁进行重点帮扶和政策支持。现根据市委常委会纪要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突破睢宁”战略的,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近年来,睢宁县紧紧抓住加快苏北振兴和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开发建设的机遇,不断加快富民强县、进位崛起步伐,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省、全市其他县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不论是经济总量、人均指标,还是增长速度、增长质量在全省、全市都是倒数县份之一。实施“突破睢宁”战略,既是睢宁县加快自身发展、顺利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任务的迫切需要,也事关全市“两个率先”目标的顺利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突破睢宁”战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齐心协力支持和帮助睢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全市2011年在苏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实施“突破睢宁”战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县目标,从解放思想、做优环境人手,推进体制、机制“两项创新,’l从勤政廉政、教育引导人手,推动干部工作作风、群众思‘想观念“两个转变,’i从强化比较优势、发挥后发优势人手,实现工业经济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两翼齐飞”,打基础、扩总量、增后劲、上台阶,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尽快赶上全市发展步伐。
二、实施“突破睢宁”战略的墓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实施“突破睢宁”战略,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最大限度地调动睢宁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探索符合睢宁实际的科学发展之路,努力形成能快则快、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内生动力,必须坚持发挥比较优势,整合现有资源,提升产业特色,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发展,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必须坚持创优发展环境,积极创造有利于投资创业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树立睢宁新形象;必须坚持一切从睢宁实际出发,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集中力量,强势攻坚,努力实现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必须坚持内力外力相结合,立足自力更生,挖掘自身潜力,同时积极争取省、市各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二)发展目标:总体上是,一年打基础,两年见起色,三年基本赶上全市发展步伐。到2010年,gdp达到140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人达到6亿元,发展速度赶上全市平均水平;工业占gdp的比重达到50%;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发展到200家,实现业务总收人突破100亿元;高效农业实现“两个40%”,即高效农业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40%,直接进人农业产业化链条农户的比重达到40%;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到4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到40万人;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干部作风和群众观念实现新突破。
三、实施“突破睢宁”战略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支持睢宁县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突破睢宁”战略中睢宁的主体地位,允许和支持睢宁县在不违背国家、省、市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采取比其他县(市)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探索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积极推进睢宁县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这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经贸委等单位配合。
(二)帮助睢宁县调整县城总体规划和支持开发区建设。加强对睢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的业务指导,帮助睢宁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帮助睢宁做好再生金属循环经济科技园的报批工作,争取早日通过审批;加强与无锡市的沟通协调,推动江阴与睢宁共建开发区,建设宁江工业园;积极帮助睢宁开发区向省里争取土地点供指标。按照《城乡规划法》将经济开发区纳人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帮助睢宁县调整县城总体规划,尽快组织专家论证,适时科学调整。这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配合。
(三)支持睢宁县建设临空产业园。将靠近观音机场的地区定为空港产业发展区,列人全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帮助和支持睢宁县引进与空港经济关联度高的高端制造业、空港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产业区内企业所产生的税收采取就地缴纳的方式,把税收留在当地,支持睢宁的发展。将双沟镇作为土地整理试点镇,利用城市土地级差进行土地整理,土地运作所得资金和盘活土地,用来建设临空产业园。这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配合。
(四)支持睢宁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睢宁向铁道部、路局、铁路办争取宿淮铁路(安徽宿州至江苏淮安)、充淮铁路(山东充州至江苏淮安)在睢宁过境设站,进一步丰富睢宁交通网络,构建大流量、快节奏、低成本的人流、物流通道,大力提升睢宁交通区位优势。帮助睢宁搞好绕城公路建设,促其尽快建成通车。大力推进徐洪河、徐沙河航道升级,紧紧抓住南水北调工程将徐洪河作为运水河道的契机,积极帮助睢宁向省有关部门争取将徐洪河航道由五级提升为三级,改造河碍航桥梁20座;结合《徐州市航道网规划》,帮助睢宁向省有关部门争取将徐沙河航道由六级提升为五级,改造河碍航桥梁15座。支持睢宁县水利设施建设,2008年安排水利资金1亿元,重点解决睢宁边界和洼地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泵站改造等突出问题,所需配套资金除帮助睢宁积极向国家、省争取外,根据市财力状况,市财政给予适当投人,确保2008年睢北河全线贯通。这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局、水利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五)支持睢宁县工业振兴。将睢宁纳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统一规划和实施,将睢宁的纺织和机械加工业纳人徐州传统工业体系进行改造提升。市财政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进一步充实市县两级担保基金,为睢宁县全民创业、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启动资金和融资担保。协调市级金融机构适当降低睢宁贷款审批条件,增加对睢宁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放宽授信权限;协调市金融机构将睢宁定为库存商品和应收款质押贷款试点县,扩大睢宁县贷款的抵押和质押面;积极协调市级金融机构开展与睢宁县企业的对接活动,构建银企对接平台。这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财政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配合。
(六)支持睢宁县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帮助和指导睢宁做好高效农业发展规划、区域布局、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促进睢宁县高效农业提质扩面;整合支农资金,加大扶持,帮助睢宁搞好两个1万亩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争取,将睢宁确定为国家级财政支农资金“打包”试点县、农业投人担保公司建设试点县、村级债务化解试点县;允许睢宁县使用“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和桥梁建设,帮助睢宁向省有关部门争取政策,对睢宁桥梁和四级公路建设实行“以奖代补”。这项工作由市委农工办牵头,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七)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帮助和指导睢宁县制定脱贫攻坚计划,支持和帮助睢宁县向省争取更多的扶贫政策、资金和项目。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重点镇,实行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并从市级机关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经济工作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到重点镇挂职工作,帮助当地兴办项目、发展经济。挂职时间为一年,逐年轮换。这项工作由市扶贫办牵头,市委组织部、省统计局徐州调查局等单位配合。
(八)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保持睢宁县领导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县、镇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要干满一届。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改善班子结构,盘活干部资源。允许睢宁进一步加强实行符合睢宁实际的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公推公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准、选好睢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操作手”,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鼓励干部大胆的探索、大胆的实践、大胆的突破,对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敢于创新、特别优秀的干部,可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报经市委批准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对睢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的人才,给予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这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局等单位配合。
四、实施“突破睢宁”战略的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实施“突破睢宁”战略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突破睢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刘忠达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荣启、副市长漆冠山同志担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睢宁县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协调和解决实施“突破睢宁”战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一位分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突破睢宁”战略的日常工作。
(二)保障措施:
1.细化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施“突破睢宁”战略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市各部门和单位都要支持睢宁县工作,把本意见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列人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睢宁的发展贡献力量。
2.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目标考评体系和办法,将支持睢宁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完成时限,严格考核,实行季调度、半年检查、年终评比,确保目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突破睢宁”战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加大督查力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牵头单位开展跟踪督查、协调督查、调研督查,必要时可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题督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或建议市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及时调度反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
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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