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组考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文号:十教字[2008]52号
颁布日期:2008-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组考工作的通知

十教字[2008]5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区各初中学校:

2008年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将于6月20至22日进行。全市报考人数共计38726名。为了认真落实十教字[2008]11号(《关于做好2008年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考试管理,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我市2008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公平、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教育考试中规模最大、环节最多、程序最为复杂的考试,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考试的公平公正,事关一方的和谐稳定,倍受社会关注。各考区要针对新形势下考生违纪舞弊手段及方式的变化,考试安全问题日趋复杂等特点,及时调整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为,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领导及宣传、纪检监察、公安、交通、卫生、供电、保密、环保等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尽快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各县市教育局局长为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迅速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辖区内的考试工作。加强对考点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道路畅通,环境安静,秩序良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应急预案,责任到人,及时处理考试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考试期间师生员工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要全面落实“重大问题报告制、分级管理负责制、工作过程监督制、违纪舞弊追究制”。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安全是教育考试的重中之重,贯穿于考试工作始终,各县市、城区各考点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2008年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务细则》中的有关要求,确保试卷运送、保管、评卷、登分等工作环节万无一失。二是切实加强对考点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和落实。各考点要严格按标准布置考场并在二楼以上设置试卷保密室,在考试前,要开展对考点和考试设施的全面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三是切实加强对考风考纪薄弱环节的整治工作。要加大巡视督察力度,对考风考纪薄弱环节要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严查通讯工具作弊,切实把考风考纪工作抓落实。

三、狠抓考试队伍建设,加强对监考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各有关学校要选聘纪律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无直系亲属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教师担任考务工作。考务工作人员统一由派出学校负责培训。切实坚持不培训不上岗的制度。考务培训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保证有充分的时间,通过讲解、演练使培训落到实处,各环节工作人员操作无误。要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考风考纪的教育,增强从严治考意识,杜绝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事件发生。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原则,敢抓严管。

四、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加大对违纪舞弊的查处力度

对考试违纪舞弊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打击惩处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群体性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打击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纵容群体性舞弊行为。对考试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失职、失察,造成大面积舞弊等事故的,要依据市监察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十教字[2007]63号(《十堰市教育局、十堰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在职人员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责任人严肃查处。坚决执行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管理实施黄牌警告和红牌处罚的管理办法。

五、认真做好宣传、服务、教育工作

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营造良好的考试舆论氛围。考前各初中学校要召开考生家长、考生参加的考风考纪专题会议,加强对考生诚信应考教育,增强考生自律意识,让考生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考试风尚。各级要切实加强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理念,加强考生食宿安全卫生的管理,积极做好突发性疾病的预防救治工作。考试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关怀考生,尽可能地满足考生的合理要求。各考点要在考场的醒目位置张贴《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摘录),提醒考生不能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尽量避免无意识犯规。各县市考试机构、考点学校要尽可能为考生提供舒适、温馨、有利于考生正常发挥的考试环境。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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