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三基地三中心”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三基地三中心”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南府办〔2008〕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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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6-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三基地三中心”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8〕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三基地三中心”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南宁市“三基地三中心”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加快实现我市建设中国—东盟区域性“三基地三中心”的目标,需分别编制“三基地三中心”的建设规划,确定各自的发展战略、建设目标及实施途径等,以便指导各阶段的建设,现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规划名称
1.南宁市区域性物流基地建设规划
2.南宁市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建设规划
3.南宁市区域性商贸基地建设规划
4.南宁市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建设规划
5.南宁市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心建设规划
6.南宁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
(二)规划期限
规划起止期限为2008—2015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
(三)编制要求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南宁市发展实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争取编制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专项规划。
2.以招投标方式聘请国内一流专业机构编制各项规划,充分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各项规划。
3.编制工作分三批和三个阶段推进,每批选择两个专项规划,第一阶段在2008年底完成,第二阶段在2009年6月底完成,第三阶段在2009年12月底完成。
4.编制中须加强与各有关规划的衔接,特别是做好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南宁市“三基地三中心”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伟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黄焕升副市长
副组长:范善齐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黄善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超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雄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陈世平市经委主任
秦赣江市财政局局长
阮兆丰市国土局局长
高新市建委主任
封宁市规划局局长
雷德贵市交通局局长
唐志喜市商务局局长
农冰市环保局局长
钱健市信息办主任
黄毅市招商局局长
杨维超武鸣县县长
黄国健横县县长
陈咸华宾阳县县长
尹建华上林县县长
李兵马山县县长
欧波隆安县县长
刘为民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江南区区长
赵禹鹏青秀区区长
廖俊云西乡塘区区长
黄宁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良庆区区长
李晓东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熊可范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斌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三基地三中心”规划编制的总体组织、日常协调、规划审查及组织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湾办,办公室领导成员如下:
主任:刘雄(兼)
副主任:陈世平(兼)
封宁(兼)
唐志喜(兼)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负责“三基地三中心”六个建设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组织规划成果评审、跟踪督促编制进度、统一申请和统筹安排相关经费等,并及时将编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工作进展向领导小组汇报。
2.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单个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国内一流的专业机构承担编制工作,同时负责洽谈合同、跟踪推进、进度安排及质量把关等。
3.各规划配合单位按照各规划的牵头单位和专业编制机构的要求,负责收集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并配合开展调研、评审及修改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六个专项规划分三阶段进行编制,第一阶段首先选择较为重要的两个专项规划作为第一批推进,待积累经验后再组织开展其他规划的编制。初步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编制《南宁市区域性物流基地建设规划》和《南宁市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建设规划》,时间要求为:2008年6月初启动,12月底完成并上报市政府。
第二阶段:组织编制《南宁市区域性商贸基地建设规划》和《南宁市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建设规划》,时间要求为:2009年1月初启动,6月底完成并上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组织编制《南宁市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心建设规划》和《南宁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时间要求为:2009年7月初启动,12月底完成并上报市政府。
四、工作分工
各单位参加规划编制的工作分工如下:
(一)南宁市区域性物流基地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招商局、市信息办、六县六城区政府
(二)南宁市区域性商贸基地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招商局、六县六城区政府
(三)南宁市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市经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信息办、六县六城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南宁—东盟经济园区管委会
(四)南宁市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市信息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科技局
(五)南宁市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心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六县六城区政府
(六)南宁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市委政策研究室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财政局、招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五、规划内容
(一)南宁市区域性物流基地建设规划
求、主要任务、发展目标;提出物流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加快物流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及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等。
(二)南宁市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建设规划
深入分析南宁市构建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面临的机遇、环境以及发展基础和条件;围绕建设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的目标,提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发展目标;按照发挥优势、错位发展原则,提出加工制造业的布局建设方案、项目布局;提出加强与东盟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市合作及开拓市场的措施;提出加快加工制造基地建设的支撑体系、配套服务设施、节能环保、循环发展措施和支持政策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等方案。
(三)南宁市区域性商贸基地建设规划
深入研究南宁市商贸业发展机遇和环境及发展状况及趋势;围绕建设中国—东盟区域性商贸基地的目标,提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发展目标;按照内外贸一体化的方向,提出新型商业业态、大型商业网点和大型专业市场等的布局建设方案;提出建设项目安排规划;提出与周边国家、地市商贸开放合作方案;提出加快商贸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四)南宁市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建设规划
深入分析南宁市面临的发展机遇、环境、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围绕建设中国—东盟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的目标,提出信息交流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提出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和信息产业三维架构建设方案,提出在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领域加强开放合作的方案,提出服务于区域性物流、商贸、加工制造基地和交通枢纽、金融中心的现代信息交流平台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框架以及实施计划,提出加快信息交流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等。
(五)南宁市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心建设规划
深入分析南宁市构建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心面临的机遇、环境以及发展基础和条件;围绕建设中国—东盟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心目标,提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并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一体化的原则提出全市范围内公路、铁路、航运以及中心城区交通设施建设方案;提出加快交通枢纽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提出交通枢纽中心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等。
(六)南宁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
深入研究分析南宁市建设中国—东盟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意义和现实基础条件;提出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提出建设金融中心的政策措施和实施保障。
六、经费来源
本次规划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规划经费由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提出经费预算报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统一申请,并按工作进度拨付规划编制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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