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计委关于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
批转市计委关于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批转市计委关于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
娄政发〔200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市计委关于《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与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4〕3号文件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方案
(市计委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率先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于实现后发赶超、跨越式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分工
市计委作为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规划编制牵头、组织和协调等职能。具体承担研究制定全市总体规划;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专项规划;指导县(市、区)规划编制;做好各项规划的衔接。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以下三种情况编制“十一五”规划:一是市计委选择特定领域,提出一批专项规划,作为全市总体规划的延伸和细化。市直相关部门要在市计委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基本思路,由市计委衔接汇总后向市政府汇报。二是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十一五”规划的市直有关单位,要按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编制规划。三是没有承担专项规划的部门可以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促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要求,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预期性地研究提出本部门在“十一五”期内的发展思路,以指导本部门的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规划的编制。各县(市、区)要减少规划的数量,提高规划的质量,增强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县级规划要和市级规划进行衔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独立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并向市各行业规划提供有关情况。各专项规划应包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内容。
二、“十一五”专项规划及重大研究课题的确定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市县规划没有必要搞成一个庞大的规划体系”的精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体制环境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应突出研究事关我市发展全局和长远的战略方针、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集中精力搞好全市“十一五”总体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在规划前期要特别注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超前研究,重点搞好发展环境与支撑条件、区域竞争力、城市化、信息化、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课题研究。参照省发展改革委选定的22个专项规划和41个重大研究课题,按照有利于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城市与农村发展、人与自然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原则,全市确定了关系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9个重大研究课题,18个专项规划,重点是:分析“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因素、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加快娄底优势产业发展和深化第三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优化第三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如何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加快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如何加快城市信息化步伐;如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强科教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如何建设生态娄底,保护和利用好水资源、土地资源、煤炭等能源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如何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增强社会事业发展活力;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富民进程;如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如何围绕提高市民素质、改善城市形象和创业环境,加强和推进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等等。具体研究内容和任务分工见附件一,专项规划编制提纲见附件二。
三、“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
为便于及早与国家和省规划衔接,力争有更多的项目和内容纳入国家和省规划,我市的规划工作既要与国家和省大体同步,又要略提前于国家和省的工作进程。根据国家和省规划工作的进程安排,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具体工作步骤由市计委另行安排):
(一)第一阶段。从2004年初至2004年9月,为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主要任务是启动和部署开展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初步形成专题研究报告并与国家和省衔接。
(二)第二阶段。从2004年10月至年底,为基本思路形成和规划框架起草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广泛吸收专题调研成果、社会各界意见以及对上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方向和重点,形成“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并争取形成规划框架初稿。
(三)第三阶段。从2005年1月至10月,为“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和专题规划编制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委关于“十一五”规划工作建议,起草编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和各项专题规划,做好与国家和省的规划衔接工作。
(四)第四阶段。2005年10月以后,为规划审议阶段。主要任务是形成“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总体规划纲要,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实施,最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四、创新规划编制理念,改进规划编制的办法
新时期、新形势对编制“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关于编制湖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意见》(湘政发〔2004〕3号)的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转变观念,改进方法,提高规划水平。编制“十一五”规划要突出以人为本,注重统筹协调,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要扩大规划视野,把产业发展放到国际大市场中加以统筹考虑,把解决长远发展问题和解决深层次问题作为规划的重点,对主要经济社会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前瞻性部署和展望;要强化市场分析,特别是对需求市场的分析,有需求才有市场,用需求引导供给,同时用供给去创造需求,以此来引导产业发展。
附件一
娄底市“十一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目录
一、娄底市“十一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目录
课题内容承担单位
1、娄底“十五”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市统计局
2、“十一五”经济发展战略和宏观目标市计委发展规划办
3、娄底十一五社会发展思路研究市计委社会科
4、重点产业发展及其重要生产力布局招标
5、第三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市计委三产办
6、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对策市外经贸局
7、劳务经济现状及发展对策市劳动保障局
8、洛湛沿线区域经济走廊发展研究市计委规划办、重点办、协作办
9、娄底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市政协经科委
二、娄底市“十一五”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名称市直责任部门市计委协调科室
1、娄底市农业和农
村经济发展规划市农办工农科
2、娄底市工业发展规划市经委工农科
3、娄底市电力发展规划娄底电业局工农科
4、娄底市交通发展规划市交通局工农科
5、娄底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社会科
6、娄底市物流发展规划市贸易办三产办
7、娄底市生态建设规划市林业局工农科
8、娄底市环境保护规划市环保局协作办
9、娄底市城镇化发展规划市建设局投资科
10、娄底市教育发展规划市教育局社会科
11、娄底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市卫生局社会科
12、娄底市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市劳动保障局社会科
13、娄底市人才发展规划市人事局社会科
14、娄底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市科技局高科技科
15、娄底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市信息产业办高技科、信息中心
16、娄底市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市国土资源局协作办
17、娄底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市文化局、体育局、广电中心社会科
18、娄底市安全生产规划市安委办工农科
附件
编制“十一五”及2015年行业专项规划
(参考提纲)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编制依据
第二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二)规划目标
(三)规划范围和重点
(四)规划时限
第二章发展历史及现状分析
第一节基本概况
第二节基准年现状
第三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第四节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发展方针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发展方针(简述规划的原则、重点、特点)
第二节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分类目标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五章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工程)
根据主要任务提出一些具体、可操作的重大工程或项目,以支撑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第六章政策措施及建议要求
已制定和拟制定的促进发展的政策文件,其中包括市级、省级以及国务院的政策文件。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