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颁布单位:国家海洋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我局对2010年10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我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制发且以其他单位文号行文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后国家海洋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
http://www.soa.gov.cn/soa/rootfiles/2011/02/12/1295857792802121-1297230317768268.doc
附件2:
国家海洋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备注
海域管理类
1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通知(国海发〔2010〕22号)
2关于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10〕590号)
3关于在广东省海域实施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告(国海管字〔2010〕480号)
4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海管字〔2010〕83号
5
关于全面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10〕6号)
6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依申请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海管字〔2010〕4号)
7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9〕210号)
8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工作的意见(国海管字〔2009〕206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9〕200号)
10关于印发分类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写大纲的通知(海办管字〔2009〕20号)
11关于印发《海域使用分类体系》和《海籍调查规范》的通知(国海管字〔2008〕273号)
12关于印发区域建设用海管理有关技术规范的通知(国海管字〔2008〕265号)
13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8〕37号)
14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8〕24号)
15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8〕4号)
16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国海管字〔2007〕193号)
17关于印发《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7〕16号)
18关于加强海上人工岛建设用海管理的意见(国海管字〔2007〕91号)
19关于印发《属地受理、逐级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海管字〔2007〕22号)
20关于印发《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7〕18号)
21关于建立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举报制度的通知(海办发〔2007〕15号)
22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
23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6〕28号)
24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06〕14号)
25关于淤涨型高涂围垦养殖用海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国海管字〔2006〕245号)
26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函〔2006〕3号)
27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4〕21号)
28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管字〔2004〕90号)
29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国海管字〔2003〕110号)
30关于印发《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3〕18号)
31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2〕10号)
32关于印发《全国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海管字〔2002〕177号)
33关于印发《海砂开采动态监测简明规范(试行)》的通知(国海发〔2000〕11号)
海岛管理类
34关于印发《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0〕25号)
35关于印发《海岛名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0〕16号)
36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岛字〔2010〕661号)
37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岛字〔2010〕659号)
38关于开展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办字〔2010〕649号)
39关于尽快公布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646号)
40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644号)
41关于公布海岛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单位推荐名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643号)
42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等格式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548号)
43关于公布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534号)
44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3〕10号)正在修订,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一致之处,按新颁布的执行
海洋环境保护类
45关于印发《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国家级海洋公园评审标准》的通知(国海发〔2010〕21号)
46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视工作有效应对海洋环境灾害与突发事件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10〕15号)
47关于实施海洋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工作的意见(国海环字〔2010〕635号)
48关于印发《海洋标准计划项目立项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10〕44号)
49关于规范海洋环境公报(信息)工作的意见(国海环字〔2009〕511号)
50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意见(国海环字〔2009〕163号)
51关于印发《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8〕3号)
52关于印发《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8〕2号)
53关于加强海洋倾废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525号)
54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367号)
55关于印发《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64号)
56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06〕645号)
57关于印发《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响应执行程序》的通知(国海环字〔2006〕428号)
58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海环字〔2006〕426号)
59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洋自然保护区内开发活动管理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06〕26号)
60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计划》的通知(国海环字〔2004〕470号)
61关于印发《海洋倾倒区选划大纲和选划报告编制格式及报批要求》的通知(国海环字〔2004〕89号)
62关于印发《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3〕23号)
63关于印发《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3〕346号)
64关于印发《海洋工程排污费征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03〕214号)
65关于倾废航行数据记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海办字〔2002〕30号)
66关于印发《海洋石油平台弃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2〕21号)
67关于印发《海洋赤潮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2〕19号)
68关于在自航式倾倒船上安装航行数据记录仪的通知(国海管发〔1996〕348)
69关于在自航式倾倒船上安装航行数据记录仪的通知(国海管发〔1996〕347号)
70关于颁发《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编报和审批程序》的通知(国海管发〔1995〕063号)
71关于发布《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法发〔1996〕251号)
72关于颁发《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规定》的通知(国海管发〔1992〕479号)
海洋预报减灾类
73关于印发《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监发〔1996〕101号)
74关于颁发《海洋环境预报与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发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管发〔1993〕251号)
海洋科技类
75关于印发《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字〔2007〕430号)
76关于印发《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财字〔2007〕303号)
77关于印发《海洋科技成果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1〕34号)
78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科发〔1998〕006号)
79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发〔1997〕111号)
海洋法制及执法类
80关于印发《海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海办字〔2009〕22号)
81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海法字〔2009〕834号)
82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海规字〔2008〕430号)
83关于印发《海洋听证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7〕28号)
84关于印发《海洋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示范文本样式的通知(国海发〔2007〕2号)
85关于印发《海洋行政复议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5〕5号)
86关于印发《海洋违法行为举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办字〔2006〕332号])
87关于印发《海洋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规则》的通知(国海办字〔2003〕344号)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