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物保护科技优秀青年研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文物保护科技优秀青年研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13〕10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文物事业发展目标体系》的科技发展目标和《国家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重点任务,为建立竞争性和稳定性相结合的支持机制,营造良好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环境,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研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科技优秀青年研究计划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符合国家重点战略需求和文物博物馆行业发展需求,针对文物保护前沿、基础、共性或关键科技问题的研究计划。以下重点方向,属优先支持领域。

1、有关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等前沿、基础、共性或关键科技问题;

2、有关文物预防性保护、风险预控等前沿、基础、共性或关键科技问题。

二、研究计划实施周期

研究计划实施周期一般为3至5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要求

参选青年科技研究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文物保护科技工作5年以上(含)。

2、学历及学科背景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具有与文物保护科技相关的学科背景,熟悉文物科技保护相关理论与方法。

3、科研能力

承担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过省部级以上(含)文物保护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研究,具备一定的科研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4、申报单位及名额

此次遴选工作的申报单位为:省级以上文博单位、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科技战略合作联盟单位,每家单位限推荐2名人选。

5、所在单位能够保障申报人员的直接科研时间,并提供科研基础条件、配套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研究计划申报书,申报审核后,提交至本次遴选工作承办单位,进行项目初审。

2、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承办单位发出第二轮通知。接到第二轮通知的申请人,需准备30分钟的PPT演讲内容,参加会议评审。会议评审时间以承办单位通知为准。

四、申报起止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1、文物保护科技优秀青年研究计划申报起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

2、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10份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

项目申报书(格式)可从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或kj.sach.gov.cn)下载。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申报受理

我局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和西北大学作为承办单位,负责此次文物保护科技优秀青年研究计划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优秀青年研究计划申报单位务必于2014年2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概不受理。

六、其他

1、最终入选的文物保护优秀青年研究计划,国家文物局将优先予以支持,年度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鼓励申报单位提供配套资金。

2、最终入选的文物保护优秀青年研究计划的项目和人员,可享有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等单位的科研基础条件资源的支持。

3、最终入选的文物保护优秀青年研究计划,我局将会依据研究计划方向,推荐相关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进行定期咨询指导。

联系人:杨璐、刘成

联系电话:029-8830525513572567722

联系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

邮编:710069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文物保护科技优秀青年研究计划遴选工作的组织申报工作。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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