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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鹿港郊”铁钟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鹿港郊”铁钟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3〕481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一级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闽文物字[2012]2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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