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义城玉皇庙保护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579号
颁布日期:2015-05-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北义城玉皇庙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579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泽州县北义城玉皇庙保护规划的请示》(晋文物〔2014〕36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北义城玉皇庙保护规划。

二、对该规划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关于文物认定和评估

进一步梳理保护对象构成,结合考古工作成果厘清北义城玉皇庙的历史格局及相关环境要素。

(二)关于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

1.补充保护区划界址点坐标。

2.应结合地形地貌特征和保护管理需要,科学确定建设控制地带边界。建议根据用地性质调整建设控制地带分类,突出基本农田和村庄的不同建设要求。

3.进一步细化管理规定,补充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体量、高度、密度、容积率、外观等控制指标,以及现有房屋的整治要求。建议基本农田应禁止建设活动,保护其环境风貌。

(三)关于保护措施

1.应按照《文物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保护工程类型,加强保护措施针对性。

2.不同意复原东厢房。

(四)关于环境整治和专项规划

1.严格控制院落内地面铺装范围。

2.消防规划应注重砖石建筑的属性,增强措施针对性。

(五)加强与相关上位规划的衔接,并在文本中予以体现。

(六)进一步修改规划文本,完善规划图纸,重点补充、规范地形图。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必要修改和完善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经你局核准的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关电子档案等材料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要求,将已经我局备案的北义城玉皇庙保护规划报请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实施。

五、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六、请你局指导和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在保护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做好北义城玉皇庙的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土地用途调整、环境整治等可能涉及的问题,切实保护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安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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