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神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594号
颁布日期:2015-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盐神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594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盐神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4〕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足,拟采取技术路线不清,基础资料不全,我局暂不同意盐神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应加强前期勘察和资料整理,进一步明确规划编制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进一步阐明文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明确规划范围,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思路。

(三)补充区位图、总平面图等基础资料。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经你局核准后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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