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庭故城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北庭故城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281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北庭故城遗址博物馆建筑方案设计>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3]1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应结合展品数量、展陈内容、游客流量等,合理测算、确定博物馆建筑面积需求。

三、拟建博物馆截断了现有南北向道路,应对其进行补充调研和分析。如该道路系历史上的路径,则不应改变其历史格局。

四、建议进一步细化建筑设计,减少不可利用的空间,并结合当地气候特点,补充自然采光等相关节能设计。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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