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核电厂调试与监督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核电函[2016]685号
颁布日期:2016-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环办核电函[2016]685号

关于举办2016年核电厂调试与监督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为扎实推进核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核电厂调试监督能力,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举办核电厂调试与监督实务培训班,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5月23日至27日(5月23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三、培训内容

(一)调试有关的设计要求及核安全准则和运行准则;

(二)调试大纲和系统调试大纲;

(三)调试逻辑、方法和经验反馈;

(四)典型堆型(M310、AP1000和EPR)调试;

(五)调试相关法规、导则和质量保证;

(六)调试监督大纲、监督程序和调试监督技巧;

(七)技术规范和生产准备;

(八)分组讨论及其他。

课程安排见附件1。

四、参加人员

此次培训总人数为80,其中华东、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15人以内;华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10人以内;西南、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各5人以内;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人以内;核电安全监管司人员自定。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30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见附件2)。

六、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崔铁成

电话:(010)88842539、13701112197

传真:(010)88842575

(二)环境保护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吕爱林

电话:(010)66103075、13811185270

传真:(010)66556357

(三)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廖薇

电话:(0731)85622932、13469083058

传真:(0731)85622932

附件:1.课程安排

2.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

课程安排

时间

23日

周一

24日

周二

25日

周三

26日

周四

27日

周五

上午

(8:30-12:00)

报到

课程2:调试相关法规、导则和质量保证

-课堂交流与讨论

课程3:调试有关的设计要求及核安全准则和运行准则

-课堂交流与讨论

课程6:M310调试与经验反馈

-课堂交流与讨论

课程7:EPR调试

-课堂交流与讨论

课程9:技术规范和生产准备

-课堂交流与讨论

课程10:调试监督大纲、监督程序和调试监督技巧

-课堂交流与讨论

-分组汇报

-司领导培训总结

下午

(14:00-17:00)

-开课:司领导致辞

课程1:核安全的若干基本问题

-课堂交流与讨论

课程4:调试大纲和系统调试大纲

-课堂交流与讨论

课程5:调试逻辑、方法和经验反馈

-课堂交流与讨论

课程8:AP1000调试

-课堂交流与讨论

-分组讨论

a.调试审评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性和建议

b.调试监督工作中的主要困难

c.优秀监管员应具有的技能技巧

d.监督员培训需求和建议

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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